领导征求你的意见,你该如何回答,征求意见的复函。这个问题我服了网为您提供更多相关信息让你了解。
如果领导征求我的意见。一征求意见的复函,如果这个领导,是一个公平,公正的部门领导,干的也是正规工作。二,那我之要知道的问题,而且我之要懂的,的问题。我之要基本上了解情况的事吧。三,安我的性质来说吗,领导征求的什么意见,如实的和领导谈谈,知道的有些问题,如实的和领导汇报,基本上了解的问题吗,也如实的和领导反映一下吧,决对不能虚假汇报,或者是说个满天过云,乱说些瞎话,欺骗领导,瞒骗领导,那就是害了领导吧。我说的对不对。请你看看,大家朋友们,怎么说的吧,谢谢。,,,



一、复函的内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法规司 关于如何理解《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的复函
国务院法制办社会管理法制司:
你们转来的关于对《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如何理解〈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请示》征求意见的材料(国法社函〔2016〕16号)收悉,提出如下意见: 从立法本意看,《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的规定,考虑了此类突发疾病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可能与工作劳累、工作紧张等因素有关,实质上是将工伤保险的范围由工作原因造成的事故伤害扩大到了其他情形,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这部分人的权益。 但是,在工伤认定上,还应兼顾与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基金之间的利益平衡,不能无限制、无原则的扩大。从各地实践看,对视同工亡涉及的工伤认定,调查取证要求高,性质判定争议大,各地对条例的理解适用分歧也比较大。若不从严掌握,还将造成更多的执行偏差。 因此,建议对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视同工亡的理解和适用,应当严格按照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径直送医院抢救等四要件并重,具有同时性、连贯性来掌握,具体情形主要包括:(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当场死亡;(二)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且情况紧急,直接送医院或医疗机构当场抢救并在48小时内死亡等。至于其他情形,如虽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发病或者自感不适,但未送医院抢救而是回家休息,48小时内死亡的,不应视同工伤。二、对复函的理解
1、立法本意是最大限度保护劳动者
“突发疾病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可能与工作劳累、工作紧张有关。这些可能因素也被包含在工伤赔偿范围内,最大程度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2、最大限度不代表无限制、无原则
最大限度却要从严掌控,要兼顾用人单位和保险基金的利益平衡。
3、认定四要件
必须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径直送医院抢救四要件并重。
4、四要件的同时行、连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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