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之打工须知第五篇:加班费
(以下内容仅适用标准工时制)
ㅤ打工人总在加班,尤其互联网打工人996更是屡见不鲜。甚至现在很多公司日日加班,还“单休”,却没有一分钱的加班费。
可能你觉得“现在工作已经很难找了,有份工作就不错了,没必要挑三拣四。”可冀律师法律服务生涯中众多的劳动纠纷处理经验告诉我:没有加班费制度的公司往往缺乏“人情味儿”,最后离开基本上都是被“逼走”的,甚至会拖欠工资,最终对薄公堂。
闲话少叙,照常上干货!(标准工时制就是《劳动法》第三十六、三十八条规定的“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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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班费怎么计算?
其实法律对加班费的规定很明确,大家都知道:平时加班,如工作日晚上加班1.5薪,周末加班双薪,法定节假日加班三薪。据此加班费的计算其实就是按照延时、休息日、节假日相应比例相乘就可以得出。
但为什么大家还是不会计算加班费呢?实际上还是对加班费基数和“延时、休息日、节假日”的判断不清。所以今天冀律师就是讲一下如何计算出“日工资”或“时工资”两个加班费基数,又如何分辨“延时加班”、“休息日加班”、“节假日加班”。
1、加班费基数
日工资计算方法:日工资=月工资÷21.75
小时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月工资÷21.75÷8
法律规定,加班费的基数应为“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也就是说,首先以《劳动合同》约定薪资为准,但如果实际发放薪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的,就以实际发放的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加班费。
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有些人的工资可能包含有奖金、提成等,那就要需要认清一点,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是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即对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是相对固定的,以劳动者代扣代缴税款、保险费等之前的应发工资数额为基数。
例如:小明的《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4000元,实际每月发放4500元,本月提成3000元。那他的日工资就是4500÷21.75。
温馨提示:
劳动者的当月奖金具有“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性质的,属于工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劳动者的当月工资与当月奖金发放日期不一致的,应将这两部分合计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但对于劳动者不固定发放的提成工资和不按月、按季发放的奖金不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ㅤ2、延时加班费怎么计算?
ㅤ法律规定,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ㅤ正常工作日加班费为:加班时长*小时工资(月工资÷21.75÷8)*150%
3、休息日加班费怎么计算?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但“休息日”并不完全是大家常说的周末,而是根据规定给予劳动者的休息日,所以应参考国家规定进行计算。
例如2020年春节假中,2月4日(除夕)至10日(初六)放假调休,共7天;其中2月5日(初一)至2月7日(初三)才是春节法定节假日;2月4日(除夕)、2月8日(初四)至2月10日(初六)四天便是休息日,安排加班的,可以选择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而且,有些公司是周末“双休”,有些公司却是“单休”,所以具体还要看公司的工作时间安排。法律规定每日工作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大家常说的“朝九晚五,周末双休”就是标准的8小时工作制度。但不排除有些公司每日工作时间为6小时,每周上六天班,一周工作时间也不超过40小时,而且也符合法律规定每周必须休一天的规定。
结合上面的方法,分辨出休息日,再去计算。
休息日加班费为:加班时长*日工资(月工资÷21.75)*200%
3、节假日加班费怎么计算?
根据法律规定,我国现有全体公民放假的法定节假日为11天: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ㅤ也就是说,在这11天里若公司安排你加班的,你的加班费为300%。
ㅤ节假日加班费为:加班时长*日工资(月工资÷21.75)*300%
温馨提示:
公司拒不支付加班费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公司还应加付相当于所拖欠的加班工资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赔偿金。
本人常年在昆明、北京两地,律师团队成员包含北京、河北等地执业律师,有这些地方法律服务需求的可以私信我,我为你们推荐律师。(其他地区的案件我们同样可以代理的。但外地案件需要出差,所以收费会更多,因此本人更建议大家找当地的律师。毕竟已经产生损失,尽量减少支出更多的维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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