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到广州出差。

有一天晚上,广州几个客户邀请一块去吃饭,见个面沟通一下。
在广州,客户邀请吃饭,因我们是西安的,就是北方人了。请我们吃饭一般以海鲜为主。
我们打车到吃饭的地方,是一个海鲜大排当,海鲜品种很是丰富,能叫上名的叫不上明的,琳琅满目。
大家坐定后,广州客户开始点菜,大家就开始聊天。
一个男孩问一个女孩,你们俩现在怎样了?该办事了吧?
女孩长得很清秀,一副精致的脸庞,高高的鼻梁,不大的眼睛,长着一双漂亮的双眼皮,黑白分明的瞳孔,一闪一闪中,尽显出青春的魅力。
女孩看着男孩,“这样不好吗?自由自在。大家喜欢了就在一块,不喜欢了就分开,何必要让一张纸把两个人拴在一起,这叫拍拖”。
听到这,我终于明白了。
就是不结婚,不领结婚证,以夫妻的方式在一起居住。
看着这么漂亮,稍显柔弱的女孩,我真有点吃惊。
这么漂亮的女孩,可以说是人见人爱的一个美人,观念已经到了这种离经叛道的地步。
不结婚,长期同居,又以老婆老公相称,社会怎么了?
也许是我们六十年代人观念落后,对现在社会不了解,还是对现在年轻人不理解,感觉还是有点不能接受。
大家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