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对方在路口相撞,无人员受伤,他的是小货车,我的是小车,所以我的车受损略微严重,定损6000,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为同等责任(同等责任不是各自修车,而是各自互赔。强险范围内自己赔付,超过部分各赔付剩下的50%。举例:定损6000,他用强险赔付2000,余下4000用商业险我和他各赔2000),双方均无异议,两家都买的太平洋保险,现在我的车修好了,但由于对方一直没报保险(我猜测对方认为损失不大,所以没报保险),无法合理走完赔付流程,所以我的车还在4S店提不出来,我也打过对方两次电话催促,态度良好,他也表示会抽空处理,可是一直没有处理,一来我没车用不方便,二来需要额外打车费用,但是自己的车子已经修好了,只是没办法使用。现在我该怎么办?1,如何解决让对方报保险,走正常流程提车?2,如果对方一直拖延,我该怎样让对方赔偿这期间不必要的浪费?(毕竟自己用车和打车价格差太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