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俘(prisoner of war,常简称POW) 战俘是指在战争各方中,敌对方被另外一方活捉,但并未处死的;用以作为战争交换条件的人。

日内瓦第3公约规定,各国不得处死或虐待战俘;通常只有战场上才会出现战俘一词,在后方抓到的应被称为间谍或特务,要依先行的法律进行处罚。
公约规定了对战俘的各种物质和人格尊严的保护,如拘留国应对战俘负责,给予人道待遇和保护;不得虐待和侮辱;不得作为人质,不得损害个人尊严。不得没收战俘的私人财物。
战俘的住宿、饮食、医疗卫生应得到保障。不得命令战俘从事危险性和屈辱性的劳动。
战俘可以拘禁,但除对违反法令的战俘适用刑事和纪律制裁外,不得监禁。战事停止后,应立即遣返,不得延误。在任何情况下,战俘不得放弃公约所赋予的权利的一部或全部。在一人是否具有战俘地位发生疑问时,未经主管法庭作出判决之前,享受本公约的保护。
但在实际战争状态中,战俘往往享受不到公约所赋予的权利,交战国双方破坏国际法关于战俘待遇的原则的规定是经常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