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亚文化圈层受众和消费行为具有较高稳定性,同人创作者们也可以通过在圈层内部多IP创作来保证自身的成长性。
渐渐的,圈内开始有了自己的运行规则,也有了持续向外扩张的动能。

(漫画《女优大试炼》作者桐原泉美最早是一名同人画师)
同人的价值和困境
尽管同人有流量、有认同,甚至具备孵化圈内大大的能量,但一旦生长到了外界,就成为了各方势力收割的“韭菜”。
漫画《女优大试炼》作者桐原泉美最早是一名同人画师,在画同人本的时候接到编辑邀请参与漫画创作,之后顺利成为了一名漫画家。
无独有偶,在网文作者聚集的论坛龙的天空,写同人还是写原创的讨论贴也是经常出现,无数老哥现身说法,鼓励同人作者转投原创,“先用同人练手积累人气,再写原创”几乎已经成为了一条标准化的成长路径。
这意味着,不论是文圈还是漫画圈,同人的价值都更像是培养后备力量的土壤,一旦长出了还不错的苗子,就会被文娱产业的商业力量挖走,走原创道路。
究其原因,同人虽然能够赚点小钱,但行业天花板低,听说过唐家三少、尾田荣一郎等年入数亿人民币的原创作家和漫画家,但年入千万的同人作者是一个都没听过。
此外,同人的创作还具有法律风险。在日本,虽然多年磨合之下文化企业已经与同人圈有了一定默契,但一旦越界照打不误。1999年,一向以宽容著称的任天堂生气了,他们起诉了一名女性同人画师,因为她在半年前的Comic Market上出售宝可梦的色图同人本。

(《口袋妖怪》色图,摘自触乐网)
虽然最后警方证明是乌龙一场——色图不是该名画师所画,而是出自他人之手,但其实起诉与否的法律主动权是掌握在版权方手中的,同人圈的所谓规则更多只是约束内部,而不被法律支持。
在国内,由于同人文化扩张过快,吸纳了大量新生力量;同时企业与亚文化圈子没有长期磨合经验,缺乏默契,双方现阶段的碰撞容易过激,也增加了危险性。
既不赚钱,又有法律风险,那是不是同人就是一块鸡肋呢?
非也。同人对于个体成长的确是一个阶段性的产物,但对于文娱产业来说却具有极高的体系价值。对标日本产业发展规律,同人圈是新锐文化的发源地,也是许多潜在创作者的集聚地,谁控制了同人社群,就等同于拥有了这片田地的优先收割权。正如日本同人圈在80年代孵化出耽美产业链一样,中国同人圈也有可能孕育新的文化产品。对于中国文化企业来说,拥有持续新鲜血液的注入,率先知晓下一阶段流行趋势意味着什么,是一件很有诱惑的事。
这同时意味着,中国的同人文化在还没有成长到具有自身文化独立性时,就已经受到各路商业资本的影响,包括同人作者和粉丝活跃的垂类app是各大资本投资的,刷话题的新浪微博是上市公司,衍生创作的IP来自各大文化公司。相比于日本同人圈依靠线下漫展和地下出版搭建起来的联系,中国同人文化想构建真正圈地自萌的亚文化社群困难性要高于上个历史阶段。
同人文化正在繁盛,但严格意义上的圈层属性却在分裂,这个现象属于新时代,也终将被置身其中的每个个体所消化。
同人的下一阶段会走向何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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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新媒体环境下粉丝的跨媒体同人叙事——以〈全职高手〉同人作品为例》,姚明悦,兰州大学
《同人 cp 文化粉丝型生产者 心理动机研究》,卓心玥 赵一楠 陈顺婕,重庆大学
《20年前有人画皮卡丘的同人被抓进了局子,如今画库巴姬的同人……》,触乐
《耽美文学100年》,针尖
作者 | 都叫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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