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老板无知地认为:公司是我的,公司的钱也是我的。我花我自己的钱,为啥还要交税?我犯法了吗?
抱歉,你还是确实违法了!公转私、套取现金的情形,是非法为他人提供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套现或者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转个人账户服务的,构成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单位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行为,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罚款,对责任人定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要求:本人公司股东对公司的税后利润开展分派的应该依照贷款利息、股利分配、收益所得的可用20%的征收率。国家是每一个企业的无记名控股股东,挣钱先给国家交税。所以说公司是国家的,并不是自己的,国家要想,随时随地取走,老总实际上便是公司较大 的“打工族”。
那么,很多老板就问,我不直接拿,我借可不可以?
那我们来看一个案例吧!
老王是一家科技公司的老板,前段时间因为缺钱,便从自己所开的公司 " 借 " 走了1000 万拿去买了。本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但是在年初的时候,税局在对老王公司税务稽查中,发现该公司的 " 其他应收款 " 下发现了有一笔 1000 万元 " 借款 "至今未归还,已经超过归还期限了。
最后对老王这笔1000 万的借款,依照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计征个人所得税 200 万,并对少扣缴税款处于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 100 万元,共计300万元。
由此可见,公司虽然是你的,但是公司的钱你却不能随便拿。
公转私监管越来越严,那么有没有什么好的方法能够合理解决?
其实,可以成立个人独资企业,通过核定征收后,直接开票提现
个人独资企业依法不交企业所得税,而是交个税。对于高收入个人或者高利润企业来说无疑都是一种很好的节税途径!
假设你公司一年利润是200万
年底交企业所得税是:200X25%=50万股东分红还要交20%个税是150X20%=30万一共需要交50+30=80万的税。
现在一个方法,可以直接把税降到3%,操作步骤是这样的:
年初老板开始做税务筹划,转变公司形态和老板身份,变成公司的顾问或技术服务人员。老板给公司提供顾问服务/技术服务,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通过个人大厅代开核定个税,只需要交3个点即200X3%=6万,你就可以把你40%的税费合规的降到3%了。这样操作可以节省:80-6=74万,200万省74万,400万省148万,依次类推……
总结:
最后提醒:亲爱的财务人员以及企业负责人:合理避税,守法经营,杜绝预警和稽查!!!
最后如果您有税务筹划方面的相关需求,欢迎留言、私信(我会第一时间回复)。您也可以我,我会不定时分享避税干货,希望可以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