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210年,秦始皇在巡游途中暴毙身亡,一切发生得太过突然,却给了心怀不正之术的赵高一个机会。
赵高先是连同李斯隐瞒了始皇驾崩的消息,接着又篡改了秦始皇给扶苏的诏书,细数扶苏与蒙恬之“罪状”,即令自杀。此后赵高与李斯扶立公子胡亥继位,同时也拉开了大秦帝国灭亡的序幕。
后人每读至此,不免唏嘘,一来是为扶苏感到惋惜,二来则是陷入深深的困惑与不解,而此困惑又恰好借了当年蒙恬之口叙述出来。
接到诏书的扶苏泣而入内室,正欲自杀,却遭到了蒙恬的制止,蒙恬对扶苏说,“陛下常年居外,又没有立太子,但既然陛下派我领三十万军队守边,又让您来监军,这是何等的重任!如今只凭一个使者带来的诏书,您就准备自杀,怎知其中无诈?不如再向陛下请命,若还是如此,再死不迟”。
蒙恬之言本是至情至理,但扶苏却并没有采纳,而是选择立即自杀。难道公子扶苏当真没有怀疑过这诏书之真伪吗?为什么他不愿意复请命呢?这还得从赵高说起。
《史记》上记载赵高说,“秦王闻高强力,通于狱法,举以为中车府令”。赵高因为精通律法而被任命为中车府令,后来还因此成为胡亥的老师,而他此生的飞黄腾达也仰仗于其对秦律的精通。且看赵高在矫诏中是如何写的:
“今扶苏与将军蒙恬将师数十万以屯边,十有余年矣,不能进而前,士卒多耗,无尺寸之功,乃反数上书直言诽谤我所为,以不得罢归为太子,日夜怨望。扶苏为人子不孝,其赐剑以自裁!”
前面几句只是铺垫,欲加之罪,任赵高如何说都行,最后一句“扶苏为人子不孝,其赐剑以自裁”才是关键。公子扶苏必须死的原因就在于赵高在诏书中给他扣上了“不孝”的罪名。
对于这一点,扶苏自然是看出来了。所以在蒙恬劝阻扶苏的时候,他说了一句:“父而赐子死,尚安复请!”有不少人认为扶苏是愚孝,其实不然,因为在秦朝不孝是明明确确写入律法之中的罪名。秦朝重视孝治与家庭伦理,并将其入法,不孝之行不仅要判罚,而且是近乎于疯狂的重判。
首先,秦朝对于父母状告子女不孝制定了一条特殊的法律通道。
秦朝通常将诉讼分为“公室告”和“非公室告”,即官府受理和官府不予受理两种情况。
对于家庭内部矛盾的诉讼,官府通常是不会受理的,但有一例除外。如果父母状告子女不孝,甚至在没有任何理由和证据的情况下,官府必须受理,而且还会对“不孝子”处以谒杀的极刑。
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中就明文规定了,老人状告子女不孝时,官府不必履行对于一般犯罪告发时的三次原宥的程序,而应该立即逮捕以免逃跑。
秦简《封诊式》里记载了一个真实的案例,一个士伍控告自己的儿子不孝,请求官府将其处以死刑,于是官府立即命人前去抓捕。除了谒杀,还有谒迁之刑,也就是流放。同样是《封诊式》中记载,一士伍向官府请求将自己的儿子处以断足之刑并流放至蜀地,令其终生不得返还。
由此可以看出,在秦朝如果父母告子不孝,不需要任何理由,官府就会对被告立即判刑并执行。
而这也就是扶苏立死不疑的原因。赵高正是抓住了这一点,才针对扶苏写下了这份伪诏。而当这份伪诏摆在扶苏面前的时候其实就已经注定了他的结局,如果扶苏不死就会背上不孝的罪名,这在秦朝来说是十分严重的污名,而赵高也可以借此来打击扶苏。况且扶苏性格仁厚,必定会选择赴死,这一点想必也是被赵高考虑在内的。
另外,扶苏即便不死在朝中也是孤立无援,否则秦始皇的已驾崩的消息不会传不到他的耳中。
后世对于秦始皇真实的立储意图多有揣测,甚至近来又出现了一个《赵正书》力证胡亥为秦朝的合法继承人。无论真相如何,我们可以看到的是秦朝对于孝道近乎疯狂的维护,并影响了此后以孝治天下的汉朝,也同样影响了中华民族孝文化的传承。
参考资料:《史记》、《睡虎地秦墓竹简》、《能够兑现的法律—你所不知道的秦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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