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致知这个成语家喻户晓,是中国古代认识论的重要命题,对古代科学发展从思想上有所影响,其基本意思是说:考察事物,获得知识。
这一词语最早见于先秦经典《礼记·大学》,是该书所提出的儒者求学八阶段的初始两个阶段:“古人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
致知在格物。格物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这一段话,是儒家学派为实现自己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政治思想而提出的阶段性行为目标。这一程序性行为纲领的起始就是格物致知。由此可见格物致知在儒家学说中的确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
“格”、“物”在古代用法均很广泛,这一段话,在孔子时代大概并不难解,孔氏本人未做解释,孔门弟子对格物致知含义亦未阐发,这导致后人在理解格物致知含义时出现很多歧义,每个人都想依据自己的哲学倾向对之做出合乎己意的解释,这就使得在此问题上,真正出现了百花齐放局面。
宋代是谈论格物致知比较多的朝代。一代名儒司马光,曾专门作《致知在格物论》,畅述己意。他首先指出:“人情莫不好善而恶恶,慕是而羞非。然善且是者盖寡,恶且非者实多。何哉?皆物诱之,物迫之,而旋至于莫之知;富贵汩其智,贫贱翳其心故也”。从这种认识出发,他解释格物致知说:“《大学》曰:‘致知在格物。’格,犹?I也,御也。能?I御外物,然后能知至道矣”。他批评郑玄说:“郑氏以格为来,或者犹未尽古人之意乎?”司马光强调要抵御物质生活的引诱,认为这样可以保持一个人的高风亮节,不为物欲遮蔽自己的聪明才智。
此说当然有其不可磨灭之处,但亦未必合乎古人原意。他与郑玄一样,在此问题上都“师心自用”了。
“格物致知”到了宋代,被朱熹提到了特别崇高的位置。朱熹认为,《大学》一书缺了对格物致知进行解释的一章,他补上了这一章。朱熹增补的内容是:要获得知识,必须考察事物,以求认识事物的理。任何事物都有理,任何人都有一定的知识。求学者应该把心中已知的理作为基础,进一步努力,以求达到认识的顶点。经过长期努力,会达到这样一个境界,好像突然之间明白了一切,这就是认识的顶点。
朱熹所说的事物,包括自然界的事物,但主要是社会事物,包括读书和待人接物。比如考察如何孝顺父母,如何忠诚于君主等等。陆九渊和王守仁认为,心既然是理的凝聚,心也就是理,因此,要认识理,不必去考察外界事物。王守仁甚至认为,我心中固有良知,把这良知推广到事物,就是格物。
在格物致知学说上对后人影响较大的是宋明理学,其中主要可分为两派,程(颢、颐)朱(熹)一派和陆(九渊)王(阳明)一派。程朱等人释格物致知为“即物穷理”,二程说:“格犹穷也,物犹理也,若曰穷其理云尔。穷理然后足以致知,不穷则不能致也”。(《程氏粹言》卷一)朱熹说:“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大学章句·补传》)这里的“即物穷理”,是要求人们运用已知的知识,深思客观事物,达到自己内心的豁然领悟。它所强调的是一种内省式的思考过程。
宋明理学对“格物致知”的发挥,在后世也有人表示反对。例如颜元就公开批评朱熹说:“朱门一派,口里道是即物穷理,心里见得,日间做得,却只是读、讲、论……其实莫道不曾穷理,并物亦不能即,半日静坐,半日读书,那曾去格物”。(《习斋记余·阅张氏王学质疑评》)颜元主张格物要亲自动手,实地去做,不能离物而空洞地“穷理”。这样的格物致知,有利于科学的发展。
实际上,因为格物致知学说具有研究客观事物以获取知识的含义,一些重视研究自然的有识之士也借用这一口号,赋予它新的内涵,用以阐发自己的思想。例如王夫之即曾这样说过:“密翁(方以智)与其公子为质测之学,诚学思兼致之实功。盖格物者,即物以穷理,唯质测为得之。若邵康节、蔡西山,则立一理以穷物,非格物也”。(《搔首问》)王夫之所提到的“质测之学”,是方以智的创举,它的中心内容是要求以实证方法研究自然现象。
王夫之认为只有质测才是真正的格物致知,这赋予格物致知学说以崭新含义,标志着这一术语已经进入自然科学范围。
随着明末清初科学技术的传入,中国人研究自然现象的热情也高涨起来。这时人们谈论格物致知,很多情况下都意味着研究自然以获取知识。古老的格物致知学说获得了新生,成了人们从事科学研究的理论根据。清末翻译的西方科技书籍,有些径以“格致”名之。格致一词成了声光化电等自然科学部门的统称。鲁迅先生在《呐喊自序》中写道:“在这学堂里,我才知道在这世上,还有所谓格致、算学、地理、历史、绘图和体操”。他所说的格致,就是指的这些自然科学。在中国传统科学与西方科学技术合流过程中,格物致知学说以独特方法参与并加速了这一过程,从而在科学技术史上取得了一席永久立足之地。
“格物致知”并非王阳明提出的,而是出自儒家经典《大学》。但是《大学》对于“格物致知”这四个字并没有进一步地解释。因此后来的儒学大家,对这四个字提出了自己的理解,实际上是通过解释这四个字来阐发自己的思想。
在解释王阳明的意思之前,我们先看看朱熹如何理解“格物致知”。
朱熹认为,这个世界有一个统一的规律——理。宇宙间的每一件事物都含有理,客观事物的理就是自然规律,人类社会的理就是伦理道德,人心中也有理,就是人性。
但是人性在心中是不显露的,因此人必须去研究遇到的每一件事每一件物,认识具体事物中的理。研究得多了,有一天会豁然贯通,认识到全部的理。这就是朱熹的“格物致知”,即研究事物来达到对理的认识。
王阳明一开始也是相信朱熹的,所以他有“亭前格竹”的故事,即在亭子前面对着竹子坐着,思考竹子中的理。王阳明苦苦思索了几天几夜,一无所得,最终病倒了。王阳明因此把朱熹之道放下了。
到后来,王阳明龙场悟道,终于明白:“圣人之道,吾性自足,不假外求”。王阳明指出,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这就是理,也是良知。比如每个人都知道应该孝敬父母、友爱兄弟朋友等等。但是人在成长的过程中,本心被名利等欲望遮蔽了,就像原本明亮的镜子布满了尘埃。
因此王阳明认为,应该本着自己的良知去对待每一件事物。比如你知道对父母应该孝敬,那就去孝敬父母,这就是“格物”。而在格物的过程中,你内心的尘埃会被慢慢擦去,良知会达到极致,就像明镜一般明亮,这就是“致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