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是中国东周时期的哲学派别,诸子百家之一,与孔子所代表的儒家、老子所代表的道家共同构成了中国古代三大哲学体系,墨家被古代大家认为是道家的分支,深受道家影响。法家代表韩非子称其和墨家为“世之显学”,而儒家代表孟子也曾说“天下之言,不归杨(杨朱,道家代表人物)则归墨(墨子)”等语,证明了墨家思想曾经在中国的辉煌。杨墨本是硬币的两个面,故杨墨互补,然古往今来人们都以孟子“距杨墨”的一般思维方式评价杨墨,这是有失公允的。
墨家约产生于战国时期。创始人为墨翟(墨子)。墨家是一个纪律严密的学术团体,其首领称“巨子”,其成员到各国为官必须推行墨家主张,所得俸禄亦须向团体奉献。墨家学派有前后期之分:前期思想主要涉及社会政治、伦理及认识论问题,关注现世战乱;后期墨家在逻辑学方面有重要贡献,开始向科学研究领域靠拢。
墨家的主要思想主张是:人与人之间平等的相爱(兼爱),反对侵略战争(非攻),推崇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节用),重视继承前人的文化财富(明鬼),掌握自然规律(天志)等。
因为墨家思想独有的政治属性,兼之西汉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官学勾结政策,墨家不断遭到打压,并逐渐失去了存身的现实基础,墨家思想在中国逐渐灭绝;直到清末民初,学者们才从故纸堆中重新挖出墨家,并发现其进步性。近年来经过一些新墨者的努力,墨家学说中的一些有益观点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
墨子(生卒年不详),名“翟”(dí) 。孤竹君之后,本墨台氏,后改为墨氏,宋国人,一说鲁阳人,一说滕国(今山东滕州)人,曾担任宋国大夫。墨家学派创始人,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科学家、军事家。
墨子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农民出身的哲学家,墨子创立了墨家学说,墨家在先秦时期影响很大,与儒家并称“显学”。他提出了“兼爱”、“非攻”、“尚贤”、“尚同”、“天志”、“明鬼”、“非命”、“非乐”、“节葬”、“节用”等观点,以兼爱为核心,以节用、尚贤为支点。墨子在战国时期创立了以几何学、物理学、光学为突出成就的一整套科学理论。在当时的百家争鸣,有“非儒即墨”之称。墨子死后,墨家分为相里氏之墨、相夫氏之墨、邓陵氏之墨三个学派。其弟子根据墨子生平事迹的史料,收集其语录,完成了《墨子》一书传世。
历史背景墨翟相传原为宋国人,后长期住在鲁国。曾学习儒术,因不满“礼”之烦琐,另立新说,聚徒讲学,成为儒家的主要反对派。据说楚王曾计划攻宋,墨子前往劝说楚王,并在与公输班的模拟攻防中取得胜利,楚王只得退兵。墨子的思想与主张见墨家。
墨者多来自社会下层,以“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为教育目的,“孔席不暖,墨突不黔”,尤重艰苦实践,“短褐之衣,藜藿之羹,朝得之,则夕弗得”,“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孟子·尽心上》)。“以裘褐为衣,以跂蹻(草鞋)为服,日夜不休,以自苦为极”,生活清苦。墨者可以“赴汤蹈刃,死不旋踵”,意思是说至死也不后转脚跟后退。墨者中从事谈辩者,称“墨辩”;从事武侠者,称“墨侠”。墨者必须服从巨子的领导,其纪律严明,相传“墨者之法,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吕氏春秋·去私》)。例如钜子腹朜的儿子杀了人﹐虽得到秦惠王的宽恕﹐但仍坚持“杀人者死”的“墨者之法”。
按墨家的规定﹐被派往各国做官的墨者,必须推行墨家的政治主张;行不通时宁可辞职。另外﹐做官的墨者要向团体捐献俸禄﹐做到“有财相分”。当首领的要以身作则。
墨家是一个有领袖、有学说、有组织的学派,他们有强烈的社会实践精神。墨者们吃苦耐劳、严于律己,把维护公理与道义看作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墨者大多是有知识的劳动者。
前期墨家在战国初即有很大影响,与杨朱学派并称显学。它的社会伦理思想以兼爱为核心,提倡“兼以易别”,反对儒家所强调的社会等级观念。它提出“兼相爱,交相利”,以尚贤、尚同、节用、节葬作为治国方法。它还反对当时的兼并战争,提出非攻的主张。它主张非命、天志、明鬼,一方面否定天命,同时又承认鬼神的存在。前期墨家在认识论方面提出了以经验为基础的认识方法,主张“闻之见之”、“取实与名”。它提出三表作为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方法(三表:墨子提出的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三表即①“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即以历史记载的古代圣王的历史经验为依据。②“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即以众人的感觉经验为依据。③“废(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即以政治实践的结果是否符合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依据。这是中国哲学史上最早提出的关于真理标准的命题,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
后期墨家分化成二支﹕一支注重认识论、逻辑学、几何学、几何光学、静力学等学科的研究,是谓“墨家后学”(亦称“后期墨家”),另一支则转化为秦汉社会的游侠。前者对前期墨家的社会伦理主张多有继承,在认识论、逻辑学方面成就颇丰。后期墨家除肯定感觉经验在认识中的作用外,也承认理性思维在认识中的作用,对前期墨家的经验主义倾向有所克服。它还对“故”、“理”、“类”等古代逻辑的基本范畴作了明确的定义,区分了“达”、“类”、“私”等3类概念,对判断、推理的形式也进行了研究,在中国古代逻辑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战国以后,墨家已经衰微。到了西汉时,由于汉武帝的独尊儒术政策、社会心态的变化以及墨家本身并非人人可达的艰苦训练、严厉规则及高尚思想,墨家在西汉之后基本消失。但是根据考古发现最后一代在晚清出现,抗夷而全部灭亡。还有一种说法是明末清初最后一代钜子留下遗书,此位钜子只剩两名弟子,一外放一内传,外放弟子远行立业,内传弟子封闭了此隐灵秘府。
春秋战国时期ˇ百家争鸣ˇ中出现的一个重要学派。《墨子》一书是墨子讲学时由弟子们记录后整理而成的。文字质朴无华,缺乏文学性,但逻辑性强,善于运用具体事例进行说理,使说理文章有了很大发展,对后代议论文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创立者为著名思想家墨子(墨翟)。墨翟主张“兼爱”、“非攻”、“尚贤”,与儒家观点尖锐对立。
墨家是一个宣扬仁政的学派。在代表新型地主阶级利益的法家崛起以前,墨家是先秦和儒家相对立的最大的一个学派,并列“显学”。《韩非子·显学》记载:“世之显学,儒墨也。儒之所至,孔丘也;墨之所至,墨翟也。”墨子想大大改变周的制度。
原文
墨者①有钜子②腹䵍③,居秦,其子杀人。秦惠王④曰:“先生之年长矣,非有它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诛矣。先生之以此寡人也。”腹朜对曰:“墨者之法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也。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朜不可不行墨者之法。”不许惠王,而遂杀之。予,人之所私也;忍所私⑤以行大义,钜子可谓公矣。——选自《吕氏春秋·去私》
注释
①墨者:指墨家。
②钜子:墨家学派对墨家有成就的人称“钜子”。
③腹䵍:人名。
④秦惠王:战国时秦国国君。
⑤所私:所偏爱的。
翻译
有个很有名望的墨家叫腹䵍,住在秦国,他的儿子杀了人。秦惠王说:“先生的年岁大了,也没有别的儿子,我已经命令官吏不杀他了。先生在这件事情上要听我的。腹䵍回答说:“墨家的法规规定:‘杀人的人要处死,伤害人的人要受刑。’这是用来禁绝杀人伤人,是天下的大义。君王虽然为这事加以照顾,让官吏不杀他,我不能不行施墨家的法规。腹䵍没有答应秦惠王,就杀掉了自己的儿子。儿子,是人们所偏爱的;忍心割去自己所偏爱的而推行大义,腹䵍可称得上大公无私了。
中心
作者以此赞扬了一种大公无私的伟大精神。
原文
墨者巨子孟胜,善荆之阳城君。阳城君令守于国,毁 璜以为符,约曰:“符合听之”。荆王 薨,群臣攻吴起,兵于丧所,阳城君与焉,荆罪之。阳城君走,荆收其国。孟胜曰:“受人之国,与之有符。今不见符,而力不能禁,不能死,不可。”其弟子徐弱谏孟胜曰:“死而有益阳城君,死之可矣。无益也,而绝墨者于世,不可。”孟胜曰:“不然。吾于阳城君也,非师则友也,非友则臣也。不死,自今以来,求严师必不于墨者矣,求贤友必不于墨者矣,求良臣必不于墨者矣。死之所以行墨者之义而继其业者也。我将属巨子于宋之田襄子。田襄子贤者也,何患墨者之绝世也?”徐弱曰:“若夫子之言,弱请先死以除路。”还 殁(mo4)头前于。孟胜因使二人传巨子于田襄子。孟胜死,弟子死之者百八十。二人以致令于田襄子,欲反死孟胜于荆,田襄子止之曰:“孟子已传巨子于我矣,当听。”遂反死之。墨者以为不听巨子不察。严罚厚赏,不足以致此。今世之言治,多以严罚厚赏,此上世之若客也。
翻译
墨家有一任巨子是孟胜,在楚国贵族阳城君的手下工作。阳城君下令孟胜带领墨家帮助他守城,并且把璜玉分成两半,做为符节。阳城君自己拿了一块,给孟胜另外一块,并定下了约定:“如果有人来接管封地,必须出示符节,如果符节符合(能够完整地拼合在一起),就表示是我的指令。(不然就不是)”后来楚王死了,群臣围攻追杀吴起,在楚王的葬礼上动了刀枪,阳城君也参与了这次行动。后来楚国要追究责任,阳城君就逃亡了,楚国要收回阳城这块封地,楚国派大军包围了阳城,并派出使者请求收回封地。派人来收回封地的人没有阳城君的那块璜玉,于是孟胜说:“接受别人的封地,与别人有符节约定。今天要收回封地,但是没有收到符节。但是依照我的能力无法阻止我守住阳城,为了遵守信义,帮助阳城君守城,看来我不死于阳城是不可能的了。”孟胜的弟子徐弱劝阻孟胜说:“就算死,如果对阳城君有益也就算了,但是这样做,不但对阳城君无益,还会断绝墨家组织,我认为是不可以的。”孟胜说:“不会的。我和阳城君,我是他的老师;即使不算他的老师,我也是他的朋友;即使不算他的朋友,我也是他的手下。如果我不死,那么以后拜见良师时就不会来找墨者了,结拜好友也不会来找墨者了,寻求贤良臣子也不会来找墨者了。我是为了行墨者的道义而死,为了让墨家能继承事业,我将巨子的位置让给在宋国的田襄子。田襄子是一位贤能的人,一定可以带领墨家强大,这样怎么怕墨家断绝,墨者绝世呢?”徐弱说:“听了老师你的话,我受益匪浅,那么就请我先死为你在黄泉开道吧。”于是冲出去和楚军搏斗,死后让墨者们将自己的头颅送回到孟胜的前面。孟胜派遣了两个手下带人冲出重围,要将巨子的令牌穿送到田襄子那里。而阳城被楚军围困,孟胜死了,他的弟子追随他一起赴死的有一百八十人。冲出去的人中有两个人终于见到了田襄子,并且把巨子令牌和孟胜的指令(传巨子位于田襄)交给了田襄子,准备回去楚国和追随孟胜殉葬。田襄子制止他们说:“孟胜子已经把巨子的位子传给我了,你们要听我的,不要回去。”但是那两个人还是回去殉葬了。墨者认为不听巨子的的话就是不知墨家之义。如果仅仅实行严酷的刑罚和厚重的奖赏,(而没有信仰的指导),一定达不到墨家这种境界。今世的治理方法,大多都是仅仅实行严酷的刑罚和厚重的奖赏,这样像墨家的(崇高的境界)事情就不会出现,这就是古代所认为的以繁烦苛酷为明察啊。
墨家集团,正是当时的手工业者及新生的个体农民,在政治、学术和教育上的代表。春秋战国时期奴隶制的崩溃,生产力的解放,手工业生产实践为墨家提供了丰富的科学材料。墨家所处的战国时期技术以祖传秘方的形式存在,很多技术经历发明再失传,失传再发明,以秘方的形式呈现低水平重复发明。有些作坊取得垄断,得到超额利润,他们也没有技术革新的动力。加之工匠普遍都是文盲,不利于技术总结、传播、交流和理论创新,技术多数只能是以师徒相传的方式进行缓慢传播。而且战国四民制度对于工匠的贬低,也不利于技术进步。而墨家则是顺应时代的需求,帮助春秋战国时期的底层技术工人构建了稳定的智慧传承系统,墨家的教学内容是农业、手工业、军事器械制造、逻辑及早期自然科学实验。墨家的墨者在手工业制造时发现通过系统的实验可能找出因果关系,并且可以把它们总结记录与传承下去,有效避免重复的情况。所以墨家非常重视名辩及实验。且墨者所得俸禄通过墨家系统分配向团体奉献,杜绝师傅技术留一手的情况发生。
1.儒家不相信天地鬼神,结果“天鬼不悦”。
2.儒家坚持厚葬,特别是父母去世,子女要守三年之丧,浪费了底层民众的财富和精力。
3.儒家“盛为声乐”,一直的迷信礼乐治民,“为之过也”,结果只是少数贵族奢侈享受。
4.儒家主张宿命论,造成民众怠惰顺命,荒废此生。
5.儒家钻伦理学的牛角尖。行为滑稽。用辞不当。还自高自大。不可一世。
6.儒家“亲亲有术”,是包装着重亲的皮,因人废行。只对关系好的亲戚判定其为亲戚。
分析:第1、2、3点的根本原因在于儒家和墨家的不同的出发点。孔子代表一些传统的力图通过周礼的改良等方式来安定社会的统治者的思想,而墨子反映的是处于社会下层民众的观点。第4点是属于墨家的误解,儒家所说的命,是人力无法控制的某种力量。“天人之分”。而除此以外,还有一些方面是人只要努力就能控制的。认同人有自由意志。“天人合一”。但是到了荀子一脉,儒家强调先尽力而为,最后才接受人力所无法改变的部分。这种“知命”。已经远离了其原始意义,含有豁出去的意思。
尽己所能的作为,掌握天命为我所用,哪里还有五十而知天命而退含义。
第5条,实在是冤枉儒家了,儒家不是自认为自己可以骄傲而骄傲,而是真诚的以为自己掌握了究极真理而引发的道德狂热,殊不知这个世界本是矛盾的,既有道德规范下允许的一种道德,是正确的。也有道德规范不允许的其他道德,也是正确的。
第6条,孔子认为有君子儒,也有小人儒。
这一条至关重要,和第五条关系紧密相关。
存在一种人,他不是完全的尊尊亲亲的儒家,同时,他对亲友尊上又不是墨家的血亲礼同。这种人,两者中”合理“部分取出,同时两者的不”合理“的成分剔除。按今天话说: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其理解的亲疏贵贱乃是,对朋友讲求一分为二的对待。对真心相待不计较得失的朋友是采取儒家对外标准对待,明知互相利用的朋友采取墨家标准,不敢有对外之不悦之色,亲而内疏之,为了显示自己亲切,会把本该给予真心相待的朋友的部分转移到明知利用的朋友身上,为了发泄自己的委屈,又进一步强化了,对待本来亲切的朋友的虐待理由。”他是外人”,即对他好必须是亲人,非亲人,对他好是恩惠。通过建立一个不平等的条约,最终实现了:既通过对假朋友友好,获取了不该得到的利益,又通过合理化排斥真朋友,发泄了受了获取利益的委屈。
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这不正巧解亲亲疏疏的杰作之一吗?
首先,是爱有差等与“兼爱“的对立。
儒、墨两家虽然都提倡“仁“,但是两家“仁“的含义却是各不相同的。
儒家的“仁“,虽然也主张“爱人“,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从政治角度考虑,对统治阶级来说,是要调和其内部矛盾;而对被统治者来说,表面上的爱,是为了劳动者为统治者卖力。
从执行的现实操作角度考虑,儒家的“仁“,是受着宗法制的制约,内容强调血缘关系,领导关系,先后关系“亲亲、尊尊、长长”的区别。比如,《孟子·告子上》记载就明确说:“亲亲,仁也。”孟子认为这样便使爱有了亲疏厚薄:两套方案。
墨家主张的“仁“,是“兼相爱,交相利”,是要利益的爱。
这是一种普遍的爱,是理想化了的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平等关系。孟子因此批评墨家的“兼爱“是“爱无差等“。②
宋明以来至今,学术界多持儒家爱有差等与墨家“爱无差等“的对立。
但是孙诒让《墨子闲话·墨家诸子钩沉》据马总《意林》辑录《随巢子》(墨子弟子)的材料认为,随巢子在论述“兼爱“时说“有疏而无绝,有后而无遗“,即有亲疏的差别,但没有被拒绝的;有先后的差别,但没有被遗忘的。
所以孙诒让怀疑孟子的可靠性,他说:随巢子保存了墨家“兼爱“说的原貌,因此认为,“爱无差等“的说法,是墨家“传述之末失,加上后人的附会,才成为被攻击的把子,而它的本意并非如此。③
其次,“罕言利“与“交相利“的对立。
儒、墨两家都提倡“义“,然而两家“义“的含义也各不相同。儒家往往把“义“与“利“对立起来,而墨家则认为“义“与“利“是合一的,而且还认为与“兼相爱“是密不可分的。“兼相爱“的具体表现在“交相利“。这与儒家的“义利“观是显然对立的。孔子不仅“罕言利“,④而且还在《论语·里仁》中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他把重视“利“的称为“小人“。
第三,“天命“论与“非命“的对立。儒家认为人的长寿或短命、贫穷或是富贵、国家治乱与安危等等,都是由天命决定的,是不可改变的。即《论语·颜渊》所说:“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墨家否定儒家的这种“天命论“,而主张“非命“,重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使人奋发图强,“不敢怠倦“。①
第四、不重鬼神与“明鬼“的对立。墨家虽然主张非命,却又不是无神论者。墨家相信鬼神,主张“明鬼“。这与不重鬼神的儒家也是对立的。孔子虽然没有从根本上否定鬼神,但是他主张“敬鬼神而远之“。又说:“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并“不语怪、力、乱、神“。因此,他确实怀疑鬼神的存在,至少也是不重视鬼神的。
第五,“厚葬“与“节葬“的对立。儒家从贵贱有别出发而重视礼仪。特别是古代“厚葬“、“久丧“的礼仪,为儒家所维护和提倡。据《庄子·天下》说,古代的葬礼,“天子棺椁七重,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而丧礼据《礼记·曾子问》记载,是实行“三年之丧“;墨家则反对“厚葬“、“久丧“,而主张“节葬“、短丧。其出发点是节约社会财富,因为“厚葬“、“久丧“会造成“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的后果。墨子制定的埋葬的办法是仅用三寸厚的桐木棺材,穿两件衣服就可以了。送葬时仅“哭往哭来“,不过分悲伤。埋葬之后,照常从事劳动。总之,墨家主张不因丧葬而影响物质财富的生产。
第六,重乐与“非乐“的对立。儒家不仅重礼,而且重乐,孔子教授弟子的“六艺“之中就包了“乐“。“乐“与“礼“是相辅相成的,对于维护等级制度,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音乐也是一种在精神上抒发感情的活动与享受,但也应该有所节制。不仅贵族享受,还要像孟子主张的那样“与民同乐“;①而墨家主张“非乐“,反对音乐享受。他认为享受音乐要花费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影响从事国家的管理和参与生产劳动。因此他得出结论:要想“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就必须要禁止音乐。②
第七、“正名“与“取实与名“的对立。在名实观上,儒、墨两家也是对立的。儒家主张“正名“,是要按照周礼的等级名分来匡正当时实际上已经变化了的“名“、“实“关系,其着重点是“名“,而不是“实“;墨家则相反,主张“取实为名“,其着重点是“实“,而不是“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