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
车和人,哪一方都不可以过度,不可以越过一定的平衡线。如果哪一方走了极端,必然会影响到整个社会。
车让人是好事,但过度了,马路就不是车和马走的,行人就会嚣张成性,胡乱违反交通规则。只罚车不罚行人,各种的行人冲红灯,乱穿马路就会出现。而取消了礼让行人,车就会嚣张,这是一样的道理的。
自从礼让行人实行以来,社会真的变得文明很多了,关键是,过度了,有些地方直接让了也罚车主,以各种理由去开罚,执法如果不能公正,本来好的东西就会变成了坏事。现在到处有录像,实施了礼让行人,只要是事实,就没必要再添事端。既然能罚车主,就能罚行人,虽然执法难度大,但仍然要实行,只可惜只是极个别地方有这措施,而且收效甚微。
设了斑马线,就应该有灯,有灯有监控,你还怕礼让行人会失效?从来没有自发的文明,文明都是通过法律产生的,严明的法律,强硬的执行力,才能营造和谐的社会。
设斑马线是城市交通综合管理內一项重要法则,机动车,行人过马路,设立红黄绿灯,设立行人警示播放器,设立机动车在交通交囗等侯时间警示钟,设立交管员等,目的就是为人民服务,以人为本,尊重生命!如果一切都不闻不管,焉天下大乱!机动车不分快慢道,不要交通管制,乱闯乱停,拼命加速,不看左右,行人乱穿马路,在机动车行驶车流中,我行我素!可以讲分分秒秒中夺去无数人生命!这是一种无秩无序的野蛮社会的表现!是与文明社会相悖的!是零容忍!因此,必须要度,量,衡去约策,管制!没有规距,何成方圆?所以要求在各种交通出行中全体公民共同制约守法!各行其道,维护和共同遵守交通法,确保生命的安全!包括从娃娃抓起,红灯停,绿打行,行人走斑马线。
如果礼让行人都做不到,还有必要设斑马线吗?
我个人认为斑马线不能取消,斑马线一取消那就证明不需要礼让行人了,要是每个路口(没有红绿灯的路口)没有斑马线那不是乱成一锅粥了,谁也不让谁那根本是寸步难行,而且还容易发生事故。这样的话又回到以前那种形式了。经过这么多人的努力(礼让斑马线行为)那不是前功尽弃了吗。现在的大部分人思想里已经有了礼让斑马线的观念,也形成了习惯。现在大街上只要有斑马线的地方司机们都会减速观察有没有行人,这个做法非常好。你提议的学校门口等重要路段设置天桥和地下通道,天桥应该设置工程不大,地下通道工程有点大,应该不会实行,反正是各有利弊,天桥吧保证了行人的安全,骑车的过天桥就比较麻烦,而且万一有什么大工程的话,天桥比较低,过大型工程车容易卡壳。我的建议是不能取消斑马线,那是生命线,也是禁止线!
有。斑马线的设置不完全是为了提醒机动车在斑马线处“让”行人,同时更主要的是规范行人横穿马路,只有行人遵规了,让才有意义。就像法律保护公民一样,前提应该是公民首先应该守法。
欧美国家的很多没有信号灯的环城路上,每到一个行人有可能横穿马路的位置附近也都划有斑马线。在这种斑马线上走并不表明机动车必须停车让行人,而只能说明行人是自觉遵规守法的国民。本人在荷兰儿子工作居住的城市住过四五次,出门就是城市绕城路,路两旁都是社区、公寓和超市等,行人来往过路很频繁,只是除了路口有斑马线信号灯之外,其余途中的斑马线只是提醒行人自觉遵守过路“指示”,没有被“礼让”的可能,所以久而久之形成了机动车在绕城路上除了信号灯路口之外尽管放心在限速范围内“毫无顾忌”地奔驰,因为行人即使走斑马线过马路也得先观察路上的车辆,目测远处的车距,再决定如何过路。
只有这种严格法律法规规定和保护下的“习惯”,才形成了国外公路上车速虽快但交通事故几乎没有的现象。
斑马线以及车道中的分割虚线等等都是【法律参考法线】。所谓【法线】就是发生法律纠纷时候作为标尺参考线,是一种基准线,不是必须要这样而是作为发生事件时评判依据线。根据这种思路,我们经常看到两张汽车为争抢同一个车位引发打架斗殴而法律束手无策:【所以国家还应当:停车时车头要朝外,即车头要朝着车道或车行驶方向。这也是一种“法线”。当然平时你可以朝里停车,但是发生事故或两车抢一个车位时候,你如果车头朝里停车你就要承担责任。即没事的时候,没人追究你】。【法线是一种法律评估线,不是要求时时刻刻必须这样,而是事故评判线,发生事故才倒过来追责】,就像道路分割虚线,你平时可以随便压虚线变道并线,但是一旦发生事故,会用这个法线来评估评判判定。【无红绿灯人行道】也是一种法线原理,否则发生事故无法参考。当然国家经济发展有钱了可以全部用上红绿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