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代巡抚是一省之最高长官,就相当于我们现代的省委书记兼省长。巡抚一般为从二品官,但是在清代基本巡抚都会在中央兼职,就和我们现代的省委书记一般都兼任中央委员一样,而在清代巡抚一般都会兼任六部侍郎或者其他中央部门的官职,大多以兼任侍郎居多,六部侍郎按品轶来说也是从二品官,和巡抚是一个品轶,但是两个从二品加一起就变成正二品了,所以通常兼任侍郎的巡抚都是正二品官。
清代时期两到三个省还会设有总督,名义上来说总督管着巡抚,实际来说总督和巡抚权力是并行的,不存在上下级负责关系,因为不管是总督还是巡抚都是直接隶属中央。总督相比于巡抚更侧重于军事管理,当然总督也对民政有一定影响,但是整体负责地方政务还是以巡抚为主,总督也不能过分干涉。
虽然总督和巡抚都直接归中央管,但是总督的品轶要比巡抚高,总督本身是正二品的官职,但是通常总督也都会在中央兼任职务,一般都会出任六部尚书之一,比如清代雍正时期浙江总督李卫,他就是总督兼任刑部尚书,而六部尚书的品轶属于从一品官,所以一般兼任尚书的总督就是从一品的官职。
虽然总督和巡抚名义上是平行的权力,但是上面说过,一般总督在中央兼任尚书,而巡抚则是兼任侍郎,如果这个总督兼任了刑部尚书,那位巡抚兼任了刑部侍郎,那他们俩还是形成上下级关系,所以说总督不管怎么来说在官位和职能上都要略高于巡抚。
总督这个职位不好用我们现代的官职来对应比喻,如果非要说相当于现代什么官职的话,那只能说总督相当于新中国解放初期六大中央局行政区,比如直隶总督就相当于那个时期的华北局第一书记。
再接着说一说道台,这个官职是清代各省里所设置协助藩台和臬台处理事务的官职,相当于我们现代的省厅厅长。
所以要先从藩台和臬台说起,在清代一省之中除了设有巡抚,还设有布政使和按察使来辅佐巡抚处理政务,就相当于副巡抚,和现代副省长大致相似。
布政使主管一省财政、人事大权,也被称作藩台;按察使掌管一省刑法和治安,也被称作臬台。
布政使是从二品官,从官位品轶上来说和巡抚平级,这也是为什么一般巡抚都会在中央兼任侍郎,就成为正二品官了,所以巡抚加衔也是为了平衡布政使和巡抚的从属关系。
而按察使官位比布政使略低一级,是正三品官职。从权力上来说布政使和按察使都受到巡抚节制,而从重要性上来说布政使比按察使更为重要,所以布政使就相当于我们现代的常务副省长,而按察使就相当于我们现代的副省长兼省政法委书记。
再说回道台,在布政使和按察使之下各省都有道员,是辅佐布政使和按察使处理事务的官员,清代叫作道员,而尊称为道台,所以道台也就相当于我们现代的省厅厅长。
道台一般都是正四品官,但是只有盐道是从三品官,因为古代盐道比较受重视,官盐是跟朝廷利益相关的问题,所以盐道比一般道台官位都要略高一些,而且油水也是最丰厚的官职。
最后再说说知府,清代知府相当于我们现代的市委书记兼市长,一般都是从四品官,清初时期知府一般都是正四品官,后来至乾隆时期知府的官位降了一级。所以造成了知府比道台官位级别略低,也就造成了知府与巡抚之间隔出了藩台、臬台、道台三级。
一般的知府都是从四品官职,但是顺天府尹和奉天府尹不算,顺天府和奉天府相当于我们现代的直辖市,所以这两地的知府比一般知府官位高两级,这两个府尹都是正三品官职。
在知府这再给你延伸一点,清代知府还有两位副手,分别是同知和通判,同知是正五品官,相当于常务副市长,名义上就是知府的副手,辅助知府处理政务。
通判是正六品官,相当于按察使的职能,属于主管一府的诉讼、刑法和治安,同时别看通判官职比知府和同知都低,但是通判有权力监督知府和同知,所以说通判官职虽低,但是权力可不小,相当于我们现代的副市长兼市政法委书记和纪委书记。
因此按照你的问题来说,巡抚>道台>知府,中间还差了藩台和臬台,其实知府与巡抚之间差了三级。
知府
知府就是府一级的最高行政长官,府相当于现在的市,知府一般情况下能够治理一府数县的区域,他总管这些区域的一切政务,包括民生、经济、吏治、赋税、科举等一切行政事务,但需注意知府只管政务,他没有军权。
清朝的知府一般是从四品,但是顺天府和奉天府这两个府的府尹是正三品官职,而之所以比普通的知府高出两个品级,其一顺天府是天子脚下的地方,其二奉天府是满清龙兴之地,所以这两个地方的府尹官职肯定不会太低。
道台
清朝在继承明朝的“省-府-县”的区域划分下,还独创的在省和府之间增加了一个“道”的行政区划。而道台就是道一级的地方长官,但是清朝的道台有两个类型的道台,其一有专门管理一省或数省某一项事物的道台,如浙江督粮道道台就是管理一省督运漕粮的事务,其二就是管理一府或数府一切政务的道台,比如苏松道道台,就管理着苏州、松江、常州三府的财政、民政和司法等政务。
清朝道台正常情况下都是正四品,但是在光绪时期,由于满清朝廷的吏治已经腐败到极点,再加上有品级没职务的官员越来越多,后期甚至出现了正二品的道台,当然这个只是例外并不常见。
巡抚
清朝的巡抚就是管理一省的军政和民政大权,包括刑狱、吏治、盐漕、赋税、科举等事务,比如每次乡试按例由巡抚督试,武科则由巡抚主考,同时节制一省的水陆各镇兵马。当然清朝不是每一个省都有巡抚的,比如福建的巡抚就有闽浙总督兼任及四川巡抚就有四川总督兼任等等,同时每个省的巡抚也都有所区别,比如浙江巡抚监管盐政;安徽巡抚兼安徽提督之职。
清朝的巡抚一般是从二品,但是同总督一样,大部分时候都会被加兵部侍郎衔,高配至正二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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