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都非常重视对官吏的选拔,制定了许多种不同的人事选拔方式,由此形成了中国古代富有特点的选拔制度。古代选官和用人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社会兴衰。因此,选官制度是保证和巩固统治者统治的重要举措;历代选官制度在执行初期都主要起到巩固统治的积极作用,但这些制度在执行的后期,逐渐影响和阻碍社会的发展,其主要标准由家世、财产、门第逐渐发展到才学,选拔方式渐趋严密科学,标准逐步趋向公开、公平、客观。
夏商西周时期,无论王室还是各级贵族,凭借血统世代承袭着高官厚禄,所谓“天子之子为天于,公之子为公,卿之子为卿,大夫之子为大夫”,形成世卿世禄制。除嫡长子承袭职位以外,其他子弟通过学校教育获得进入统治阶层的途径。商周时代,国家设有培养官吏的学校,入学者都是贵族子弟,学校教师由贵族官员兼任。贵族子弟在学校学习一些管理国家事务的基本知识,然后选进国王的禁卫军中担任侍卫,若干年后由国王任命担任各级行政职务,由此可以保证贵族子弟世代为官。世官制给各级贵族充分共享政权的机会,从而换取对王朝的效忠,贵族与王朝形成较长时间的共存共荣,有利于维持和巩固正常的统治局面,保证了王朝统治的有效运转。
由于世卿世禄制存在着仅凭出身不论才干的先天缺陷,夏商西周的统治者也注意采取贡士和乡举里选等办法,从基层选拔一些优秀人才进入行政阶层,以保国家的长治久安。
商朝,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二个朝代,是中国第一个有直接的同时期的文字记载的王朝。夏朝方国商国君主商汤率方国于鸣条之战灭夏后,以“商”为国号,在亳(今商丘)建立商朝。之后,商朝国都频繁迁移,至其后裔盘庚迁殷(今安阳)后国都才稳定下来,在殷建都达273年,因此商朝又被后世称为“殷”或“殷商”。
商朝经历了三个大的阶段。第一阶段是“先商”;第二阶段是“早商”;第三阶段是“晚商”,前后相传17世31王,延续500余年。末代君主帝辛于牧野之战被周武王击败后自焚而亡。商朝处于奴隶制鼎盛时期,奴隶主贵族是统治阶级,形成了庞大的官僚统治机构和军队,甲骨文和金文的记载是目前已经发现的中国最早的成系统的文字符号。
商王盘庚曾经谈及商代的选官原则为“古我先王,亦惟图任旧人共政”,并引用迟任的话,进一步申明“人惟求旧”(《尚书·盘庚》)。旧人就是指商王室的血亲贵族和异姓功勋贵族,其中以王室血亲贵族为主。商王朝给商王的诸多叔父、同宗族的同辈兄弟以高官厚禄,组成血亲集团,如微子、王子比干等。同时也任用一些异姓功勋世袭贵族,如伊尹等。
商代任用亲旧贵族,也有一定的甄选标准。这些标准大致如下:首先就是要别亲疏远近。其次,忠于商王。商王盘庚在劝诫臣下时,就希望他们完全遵照王的意思去办事,并对这些人很敬佩。再次,以国家之事为重,不自私自利,不贪财好货。商王曾经明言自己不会任用那些贪财好货之徒,而愿意任用恭敬为国家利益、人民营生出力的人。第四,对部属人民爱护,不加戕害。有商王曾劝诫官僚不要侮辱年老体衰的人,不要欺凌弱小。第五,做好本职工作,不乱起妄言,不扰乱政治。
商王任用亲贵的同时,在政治改革的特别时期也会破格任用一些富有才华、出身微贱之人。商王武丁继位之后,商王朝面临诸多困境,“比九世乱”(《史记·殷本纪》)。然而,此时他身边的亲贵们多是平庸无能之辈,而且逐渐形成强大的政治保守势力。对武丁的改革百般阻挠。武丁自己曾在民间生活,深知他们中间有治国良材。傅说就是当时出身微贱、但富有才华的人才。
根据文献记载,傅说曾是名筑城的奴隶,“居北海之洲,圜土之上,衣褐带索,庸筑于傅岩之城”(《墨子·尚贤下》),还有人说他是囚犯。总之地位很低下。但是他很有治国的才华。武丁为了起用傅说也打破了很多常规。武丁三年不说话,寻找对策,最后说谎称自己做了个梦,梦到一位具有经国济世之才的人,命令下属去找。这样才把傅说招到了身边。武丁得到傅说之后,君臣相得,鱼水和谐,终于收到了较好的治理效果。
对商汤来说,伊尹也是非常时期任用的非常人才。商汤当时有灭夏的雄心,但缺乏有才华的人来辅佐。伊尹当时只是一个耕于有莘之野的农奴,也有人说是陪嫁的媵臣。他因为能做出可口的饭菜,常被商汤引在左右,他也以做饭打比方,跟商汤讲说治国的大道理。商汤以为他有才华,于是任用为相。商汤在伊尹和另一位贤臣仲虺的辅助下,终于率领商族及其盟友打败夏桀而建立了商王朝。
值得一说的是,在特别情况下,商王破格提拔人才只是个别的现象。商王朝最主要的还是亲贵政体,用亲用贵仍是当时官员选拔的基本原则。
商代的选官除了以上所言一些状况以外,还有临时任官现象存在。
临时任官就是商王根据现实政治的需要临时任命官员。商代临时任命的官员有一类是已经有一定职务的贵族。甲骨文中的“御事”有用事的含义,这一类卜辞中的人物往往具有临时任命的性质。《甲骨文合集》21698记载“启入御事”、《甲骨文合集》27789“微御事来”、《甲骨文合集》5561“呼山入御事”,这里的启、微、山都是商王朝的贵族或方国的伯长,他们就被临时任命去管理一定的事务。商代还有一类被临时任命的官员本身并没有固定的职务。商代有很多贵族的远房兄弟、子侄,由于宗法的关系,在本族中的地位并不高,也没有固定的职位。他们往往成为商王临时任命的官员。
商王有时还会从俘虏、罪犯、奴隶中选取一定的人,临时选拔为官员。殷商时期,贵族和地方伯长经常向商王朝进贡甲骨,商王会派一定的人员对这些甲骨进行检视,甲骨文中称为“示”。甲骨文中有这样的卜辞“羌宫示十屯”(《甲骨文合集》7380臼),十屯就是十对,本辞意为羌宫视察十对甲骨。这里的羌宫就是俘虏,他被商王任命来视察甲骨。甲骨文中的“启”有时是指军队里的先头部队,《甲骨文合集》7345记载“羌舟启王”,这里的俘虏羌舟就担任了商王军队的前锋。
我是日月千年依旧。读史可以知兴替,明得失。所以背下来是没有用的,要去提炼,正所谓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关于古代选官制度,现代我们最熟悉的是科举,但是我们科举也只是在隋朝时期产生的,才出现1400多年,五千年历史一半时间都没有占到!

那么隋朝之前选官是依照什么标准呢?就是历史上非常出名的九品中正制,起于曹魏,剩行于两晋南北朝,直接造成了门阀氏族的垄断,乌衣巷千年至今犹在。

三国时期之前的两汉选官制度为察举制,开始于西汉汉武帝时期。
然后在之前,不光是秦,夏商周选官制度都差不多。因为古代交通不便,圈子比较小,基本官职来源于开国功臣和亲属爵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