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前的回忆》是革命先驱李大钊的女儿、中国现代作家李星华于1943年创作的一篇散文。此文是回忆录,写了作为父亲的李大钊对家人的关怀、爱护,作为革命者的李大钊对革命事业的忠诚,同时也表达了作者对父亲的敬仰与深切的怀念。作者采用第一人称,回忆了父亲被害的全过程,内容真实可信,语言朴素自然,既具有文学价值,又具有很强的史料价值。
《十六年前的回忆》后入选为人教版义务教育教科书《语文·六年级·下册》与部编版义务教育教科书《语文·六年级·下册》课文。
作品原文
十六年前的回忆
1927年4月28日,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那是父亲的被难日,离现在已经十六年了。
那年春天,父亲每天夜里回来得很晚。每天早晨,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又出去了。有时候他留在家里,埋头整理书籍和文件。我蹲在旁边,看他把书和有字的纸片投到火炉里去。
我奇怪地问他:“爹,为什么要烧掉呢?怪可惜的。”
待了一会儿,父亲才回答:“不要了就烧掉。你小孩子家知道什么!”
父亲是很慈祥的,从来没骂过我们,更没打过我们。我总爱向父亲问许多幼稚可笑的问题。他不论多忙,对我的问题总是很感兴趣,总是耐心地讲给我听。这一次不知道为什么,父亲竟这样含糊地回答我。
后来听母亲说,军阀张作霖要派人来检查。为了避免党组织被破坏,父亲只好把一些书籍和文件烧掉。才过了两天,果然出事了。工友阎振三一早上街买东西,直到夜里还不见回来。第二天,父亲才知道他被抓到警察厅里去了。我们心里都很不安,为这位工友着急。
局势越来越严重,父亲的工作也越来越紧张。他的朋友劝他离开北京,母亲也几次劝他。父亲坚决地对母亲说:“不是常对你说吗?我是不能轻易离开北京的。你要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这里的工作多么重要。我哪能离开呢?”母亲只好不再说什么了。
可怕的一天果然来了。4月6日的早晨,妹妹换上了新夹衣,母亲带她到娱乐场去散步了。父亲在里间屋里写字,我坐在外间的长木椅上看报。短短的一段新闻还没看完,就听见啪,啪……几声尖锐的枪声,接着是一阵纷乱的喊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这篇回忆录的作者和写作背景:
这篇课文的作者李星华,她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先驱、马克思主义的最先传播者之一、共产党早期的领导人李大钊先生的女儿。这篇文章写于1943年。当时她回到革命圣地延安,写下了此文,以表达对父亲的敬爱和思念。

李大钊女儿 李星华
第一、这篇文章回忆了父亲被捕的时间、地点和起因。时间是1927年4月6日上午,地点是李大钊在北京的家里(当时他是北大教授)。在他被捕前,军阀和反革命都准备对共产党人要下杀手了,他早已知道会有被捕的一天,但是他没有把个人安危放在心上,只是提前把一些文件销毁,及至工友闫振三被捕时,有好多朋友都劝他赶紧离开北平躲避一下,但他以大无畏的革命意志继续为党工作。这才有了被捕的事情发生。

(李大钊的工友闫振三,被捕后只字不吐,后与李大钊一起就义)
第二、回忆了父亲在生死之际镇定从容、坚贞不屈表现。
在听到军警冲进来时:父亲安慰女儿:“没有什么,不要怕。星儿,跟我到外面看看去。”父亲不慌不忙地从抽屉里取出一支闪亮的小手枪,就向外走。
在被军警搜身夺去了手枪之时,“父亲保持着他那惯有的严峻态度,没有向他们讲任何道理。因为他明白,对他们是没有道理可讲的。”
这些细节,都让年少的女儿记忆犹新!也从侧面衬托了李大钊的光辉形象!

第三、回忆了父女们在法庭上相见时的一幕——事实上,这是他们父女之间的最后一面!只见“父亲仍旧穿着他那件灰布旧棉袍,可是没戴眼镜。我看到了他那乱蓬蓬的长头发下面的平静而慈祥的脸。”这说明李大钊同志已经受了严刑拷打了,但是他的革命意志丝毫未改。
第四、作者也回忆了父亲那天在法庭上的神态:他脸上的表情非常安定,非常沉着。他的心被一种伟大的力量占据着。这个力量就是他平日对我们讲的——他对于革命事业的信心。

第五、作者也回忆了父亲在法庭上对孩子的保护,机智地和女儿之间心有灵犀一点通,在审讯时保护了尚未被敌人察觉的儿子。这是一个细节,但是作为父女之间最后一次互动,所以也写了下来,让那最后一面显得尤为珍贵!
第六、作者回忆了父亲牺牲的日子,特别强调了1942年4月28日。以及她们听到父亲被难消息的那一瞬间的真实感受。

以上就是课文《十六年前的回忆》所回忆的主要内容。希望对您的阅读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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