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何种政体,都是围绕着国家的权力分配而设立的。
简单的说,英国的君主立宪制是为了限制君主的权力,君主的权力受到议会和宪法的限制,君主作为国家元首只有象征意义,为世袭制,对国家统而不治,不参与立法等国家治理权,国家的权力集中在立法机构。
明朝的内阁制说白了其实就是中央的最高办公机构,替皇帝处理政务,替皇帝拿出审批意见,把皇帝的旨意颁布到全国各地。内阁既是皇帝的咨询顾问机构,又是皇帝的办事机构。内阁大臣员额不超过七人,相当于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的权力分散到内阁大臣手中。这样就消除了权力过于集中而对皇权的威胁,继而无形中加强了皇权。
清朝末年的君主立宪制,这是以慈禧为首的封建守旧势力为了缓和日益高涨的革命浪潮而推的假意假为。要求清政府君主立宪的立宪派是希望通过宪法来约束和限制慈禧等守旧势力的权力,把权力交给宪法和议会,然而清政府宪法颁布后,立宪派们才发现上了当,守旧势力的权力并没有多大的触动,依然牢牢掌握着至高权力,让立宪派大为失望。
综上所述,英国的君主立宪治是极大的限制了君主的权力;明朝的内阁制是加强了皇帝的权力;清末的君主立宪并未实施,因为封建统治阶级的权力没有受到任何的限制,实乃愚弄天下的闹剧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