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状态相同即加速度相同,而不是速度相同。
两个运动状态不同的物体不能用整体法分析,因为这个整体系统内部运动状态不同;运动状态相同即具有共同的加速度,可以把它们看做整体进行受力分析,然后沿加速度的方向和垂直于加速度方向建立直角坐标系,进行正交分解,运用好牛顿第二定律即可。
(1)运动状态相同时,就是具有相同的速度和加速度,这时可以看做整体
(2)虽然运动状态不同,可能一个静止一个匀速直线运动,但每个物体的合力都为0,这时也可以看做整体,此时整体的合力为0
两个基态原子空间运动状态相同的意思如下。空间运动状态指的是,将电子看成一个质点(高中物理的概念),探究该质点的运动。直观表现就是电子云密度分布,或者轨道波函数。同一轨道中可以填入2个电子,即2个电子拥有相同的空间运动状态。但是电子并不是质点,它除了会在空间中运动,还会绕质心自旋,同处一个轨道的两个电子一定自旋相反,所以同一个原子核中任意两电子的运动状态不同。
1.运动状态相同即加速度相同,而不是速度相同。两个运动状态不同的物体根本没法用整体法分析,因为这个整体系统内部运动状态不同,怎么分析整体的运动状态?
2.运动状态相同即具有共同的加速度,这是才可以把它们看做整体进行受力分析,然后沿加速度的方向和垂直于加速度方向建立直角坐标系(沿加速度方向的坐标轴的正方向要和加速度方向一致),进行正交分解,然后运用好牛顿第二定律即可。
各部分运动状态完全一致的物体是可以看作质点的。一般情况下,做平动的物体可以简化为质点看待,而转动的物体一般是不能看作质点。
附:
质点判定条件
要把物体看作质点,就要看所研究问题的性质,而与物体本身无关。所以,能否将物体看作质点需要满足其中之一:
当物体的大小与所研究的问题中其他距离相比为极小时。
一个物体各个部分的运动情况相同,它的任何一点的运动都可以代表整个物体的运动。
理想化条件下,满足条件有:
(1)物体上所有点的运动情况都相同,可以把它看作一个质点。
(2)物体的大小和形状对研究问题的影响很小,可以把它看作一个质点。
(3)转动的物体,只要不研究其转动且符合第2条,也可看成质点。
可视为质点的运动物体有以下两种情况:
(1)运动物体的形状和大小跟它所研究的问题相比可忽略不计,如研究地球绕太阳的公转,可把地球当作一质点。
(2)做平动的物体,由于物体上各点的运动情况相同,可以用一个点代表整个物体的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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