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句中充当的成分不同,含义就不同。
例如“付之于行动”这里的“之”指的是代词,指代方法,决定"于"有在的意思把这个想法在行动实施“寡人之于国也”之是主谓之间"于"是"对于""在于",也可充当作“诸”等多种理解。
也有如下用法:
1、引进动作行为的处所、时间,可译为“在”“到”“从”等。
2、引进动作行为有关的对象。译为“向”“对”“跟”“与”。
3、引进比较对象。译为“比”。
4、引进动作行为的主动者,表被动等。
之
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①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
②指示代词,表近指。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
2.用作助词,也分几种情况:
①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
②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
③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
④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
⑤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
于介词,总是跟名词、代词或短语组合,构成介宾短语用来修饰动词、形容词,表示多种组合关系。①引进动作的时间、处所、范围、对象、原因等,可译为“在”“在……中(方面)”“向”“到”“自”“从”“跟”“同”“对”“给”“由于”等。如:荆国有余于地而不足于民。《公输》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出师表》于其身也,则耻师焉。 《师说》公子自度终不能得之于王,计不独生而令赵亡。 《信陵君窃符救赵》青,取之于蓝。 《劝学》故燕王欲结于君。《廉颇蔺相如列传》曹操比于袁绍,则名微而众寡。《隆中对》②放在形容词之后,表比较,一般可译为“比”“胜过”。如:冰,水为之,而寒于水。《劝学》师不必贤于弟子。 《师说》良曰:“长于臣。” 《鸿门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 《报任安书》③放在动词后,引进行为的主动者,可译为“被”,有时动词前还有“见”“受”等与之呼应。如:臣诚恐见欺于王而负赵。《廉颇蔺相如列传》不拘于时,学于余。 《师说》怀王以不知忠臣之分,故内惑于郑袖,外欺于张仪。 《屈原列传》吾不能举全吴之地,十万之众,受制于人。 《赤壁之战》助词,用法如下:①用于句中,一般位于主语之后,动词之前,使语句和谐,咏叹意味加强。如: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诗经》黄鸟于飞,集于灌木,其鸣喈喈。《诗经》②用于句末,表示疑问语气,可译为“吗”等。如:昭王曰:“然则先生圣于?”《吕氏春秋·审应》复音虚词:于是①放在句子开头,表前后句子的承接或因果关系,与现在的承接连词或因果连词相同。如:于是秦王不怿,为一击缶。《廉颇蔺相如列传》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 《五人墓碑记》② 放在谓语之前或谓语之后,属介宾短语作状语或补语。可根据“于”的不同用法,可译为“在这,从这”等。如: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在这职业)。 《捕蛇者说》
之: 1、的(盖追先帝之殊遇) 2、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无实意(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 3、代词 4、动词,到(辍耕之陇上) 5、放在句末,凑足音节,无实意(处处志之) 6、宾语前置(何陋之有?) 于: 1、在(于厅室之东北角) 2、比(贤于才人远矣) 3、和,跟(每假借于藏书之家) 4、到(皆朝于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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