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上述情况即使结婚了也属于无效婚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宁,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有:1.具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但是,《民法典》生效实施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不再作为禁止结婚的法定事由了。另外,婚前检查都是靠自愿,法律也没有强制规定领结婚证必须婚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在我国并不是任何人之间都可以结婚。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禁止结婚的条件。就是说,如果满足了某些条件的话,婚姻登记机关无论如何都不会给你登记结婚的。
我国婚姻法第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这就是说,存在两种禁止结婚的情况。一种是禁止结婚的血亲;一种是禁止结婚的疾病。而前者就是禁止近亲结婚。
在我国,禁止近亲结婚是指一定范围内的血亲是不能结婚的。什么是血亲呢?血亲是亲属的一种。亲属分为三类: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好理解,夫妻之间的亲属关系就是配偶,是最密切的亲属。血亲就是指有血缘关系的亲属,诸如祖孙、父子、兄弟姐妹等。姻亲,就是指夫妻对方的亲属,诸如公婆、妯娌、连襟等。我国只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而不禁止姻亲结婚。
直系血亲之间不能结婚。那么什么是直系血亲呢?直系血亲就是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例如父母子女之间、祖父母孙子女之间、外祖父母外孙子女之间都是直系血亲。与直系血亲对应的是旁系血亲。那么什么是旁系血亲呢?就是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他们出于同一个直系血亲。如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就是旁系血亲。兄弟姐妹出于同一个直系血亲——父母,那么兄弟姐妹之间就是旁系血亲;叔叔和侄子出于同一个直系血亲——祖父母,那么叔叔和侄子之间就是旁系血亲。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能结婚。那么,什么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呢?首先,我们先解释一下什么是“代”。代,就是辈分,一代人就是一辈人。例如兄弟姐妹之间是一代、伯叔姑舅是一代、孙子女之间是一代。父子之间就是两代人,祖孙之间就是三代人。所谓三代以内就是指三代人以内。那么“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范围有多大呢?如果两个人同出于三代以内的同一个亲属,那么这两个人就是三代以内的血亲。例如一个人有数个子女、数个孙子女外孙子女。那么这一群人都属于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或旁系血亲,他们之间都不能结婚。常见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有:兄弟姐妹之间、表兄弟姐妹之间、堂兄弟姐妹之间、伯叔姑舅姨和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之间。他们之间都不能结婚。
我国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有两个原因。一是优生学的原因,认为近亲结婚,所生子女患有遗传疾病的概率略大,诸如痴呆等。当然即使亲兄妹结婚,生痴呆的情况也较为少见。所以优生学的原因是次要原因。二是伦理道德的原因。近亲结婚有悖伦理道德,这是我国禁止近亲结婚的主要原因。
除了禁止近亲结婚之外,如果当事人患有医学上禁止结婚的疾病,那么也应当禁止其结婚。但我国并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哪些疾病不能结婚。而通常所说的一些疾病诸如麻风病、性病、艾滋病本身又可以治疗和控制。同时,婚姻登记机关也不会要求当事人出具相关证明。所以这一项的规定实质意义较少。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严重的精神病(癫子)或是智力低下(白痴),遗传给后代的可能性非常大,同时他们也已经丧失行为能力,如果结婚也只能在家长的包办下完成。如果父母真的包办令其结婚生子,那么后果则会害人害己。
温馨提示:“亲上加亲”是我国古代结婚的一种习俗。但如果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的话,就违背了婚姻法的规定。我们一定要知道,近亲不能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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