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今年7月份,市住建委在市长信箱明确表示:如满足人才新政落户+按月缴纳的个人灵活就业社保(必须包含个人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那么可以具备购房资格。
2、长沙户籍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外地户口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在长合法居住证据(居住证、租房合同、购房合同、房产证等)、在长合法从业证据(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劳务合同、承包合同、经纪或经营合同、摊位租赁租赁合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出租车经营拍照等)或在长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法律分析:长沙个人缴纳社保的方式有:灵活就业方式参保、城乡居民参保、和社保代缴平台参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法律分析:市外迁入的户籍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稳定就业(在长沙工作并自购房当月起已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或个税),或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个税(或社保,该处社保方面依旧参照之前最近30个月里正常缴交24个月即可),在限购区域内限购一套住房。如您满足以上条件,则具备购房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要的。长沙买房社保要求:
1、市外迁入的户籍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稳定就业,或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个税(或社保),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房。
2、在长沙稳定就业且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连续缴纳24个月个税(或社保),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房。
3、长沙市青年人才筑梦工程落户长沙,且在长沙市范围稳定就业,并正在长沙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青年人才(含留学归国人员),由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出具证明,可购买首套住房。
4、稳定就业是指在长沙工作并自购房当月起已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或个税的。
2018年6月25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2018年6月27日,长沙市住建委发布《关于执行长政办函[2018]75号文件细则》。
买房社保要求:
1、市外迁入的户籍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稳定就业,或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个税(或社保),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房。
2、在长沙稳定就业且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连续缴纳24个月个税(或社保),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房。
3、长沙市青年人才筑梦工程落户长沙,且在长沙市范围稳定就业,并正在长沙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青年人才(含留学归国人员),由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出具证明,可购买首套住房。
提醒:
①社保是指以长沙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为主的省、省直、市社保,这里的省、省直、市社保缴存单位必须是在长沙才可以。
②凭社保购房是以购房当月(不含)为基准,向前推算30个月里正常缴满24个月即有购房资格,补缴的不计算在内。
③稳定就业是指在长沙工作并自购房当月起已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或个税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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