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去交警队处理交通事故需要的资料和证件如下:
1、当事人的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车辆来历证明、保险单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伤害事故前收入证明(连续三个月工资收入明细表)。
3、调解时当事人双方须提供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住(出)院证明、护理人员工资收入证明(事故前连续三个月工资收入明细)、医疗费用票据及交通、住宿费用票据。
4、未成年人须提供户口簿等相关证明。
5、车辆受损评估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的材料包括:
1、事故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驾驶证、原始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等;
2、如需对肇事车辆进行检验的,还应出具检验报告单;
3、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的图纸及其询问双方当事人、证人的笔录。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温馨提示】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法律分析】:一、交警队要的材料(车主身份证复印件、驾驶员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两车交强险、商业险保单复印件、事故认定书原件);二、医疗材料(病历卡、住院病历、入院记录、出院小结、医疗发票、医院的费用清单、医疗诊断证明);三、其它材料(事故前一年暂住证、事故前一年社保缴费记录、鉴定费发票、鉴定意见书、交通费发票、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害人家庭情况登记表、户口本、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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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需要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包括:事故认定书、受伤的需有医疗费用发票、病历、造成残疾的残疾鉴定书,死亡的需要死亡证明,赔偿还涉及个人户口性质是城镇和农村,因此需要户口薄或者户籍证明等,具体情况需要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提供的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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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交通事故要带证件、材料如下:
1、机动车驾驶人,携带好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商业保险、人受伤的话带好伤情诊断书;
2、非机动车驾驶人,携带好身份证、人受伤的话带好伤情诊断书,以上人员受伤住院的话,受委托人和委托人签好委托书一道带去,受委托人身份证带好,到达之后写好事故发生经过,连材料一起交给交警。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未参加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应的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通事故各方的过错通常通过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未申请复核或者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进行举证,由法院结合证据进行判断。但是由于自行举证的难度一般都很大,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还是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次责任,同等责任。每种责任具体的承担比例无全国统一的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自己的实施意见时作出了不同的规定,需参照当地规定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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