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总局最新版本的《纳税服务规范2.0》纳税人应当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房屋所得地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报送资料如下:
1、《契税纳税申报表》3份。(在当地办税服务厅索要并填写,或者网站下载)
2、交易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享受契税优惠的,应提供减免契税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五条,根据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下列项目减征、免征契税:(一)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否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二)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三)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和多边条约或协定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经外交部确认,可以免征契税。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一般而言契税由买方交,如果房产证由开发商代办,就买房交给开发商,由开发商再转交给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如果自己办理房产证,则由买房自己将契税直接交纳给产权产籍管理中心。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房产契税所需的材料:1、所购房子是新房的话,购房者只需要准备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支付房款发票或收据原件和复印件,就可以办理契税缴纳手续。2、所购房子是二手房的话,购房者务要准备买卖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买卖双方都到场并签订房屋转移纳税申请书;房产评估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原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第八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温馨提示】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法律分析】:一、商品房(增量房)契税申报缴纳所需资料
以下资料均为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
2.身份证明(个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房口簿;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4.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准购证
5.因面积增加补交契税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契税完成税证明、房产局认可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实测结果报告书、身份证明
二、二手房(存量房)契税申报缴纳所需资料
以下资料均为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房屋买卖合同。
2.原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3.身份证明(个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4.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5.如有上一手交易的,提供现卖方缴纳契税的完税证明。
三、符合家庭唯一生活住房需提供的资料
以下资料均为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户口本
2.结婚证(已婚需提供)
3. 房产交易部门提供的所有家庭成员的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果当地不具备查询条件的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并就此出具书面说明的,纳税人应向征收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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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契税需要身份证购房合同等材料,具体为:
1、《契税纳税申报表》2份。
2、不动产权属转移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3、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关于缴纳契税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十一条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税务机关应当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查验契税完税、减免税凭证或者有关信息。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第十二条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以上内容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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