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可以通过约定的的方式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但夫妻财产约定应当以书面的形式,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的,认定为没有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可以约定财产的属性或产权归属。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约定是指夫妻之间在婚姻存续期间,就结婚之前财产和结婚之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对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 归双方共同所有。包括: (一) 工资 、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 的收益。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债务 ,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 ,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 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前个人财产的归属。我国的现行法律中,凡涉及调整一般民事行为的条款,一般都贯彻了公民意思自治、契约订立自由的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关于 夫妻财产约定 的范围,本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根据这一规定,夫妻既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进行约定,也可以对婚前财产进行约定;既可以对全部夫妻财产进行约定,也可以对部分夫妻财产进行约定;既可以概括地约定采用某种夫妻财产制,也可以具体地对某一项夫妻财产进行约定;既可以约定财产所有权的归属或者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处分权的行使,也可以约定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债务清偿责任、婚姻关系终止时财产的分割等事项。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的夫妻财产制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一般共同制:(2)劳动所得共同制:夫妻婚后的劳动所得归夫妻共有,非劳动所得的财产,如继承、受赠的财产、 人身损害赔偿金 等,归各自所有; (3)管理共同制:(4)分别财产制:夫妻的婚前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均归各自所有,各自独立管理,委托对方管理的,适用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不愿意概括地约定采用某种夫妻财产制,也可以对部分夫妻财产,甚至某一项财产进行约定,如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其本人所有,也可以约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金归夫妻共同所有。
以上就是关于夫妻可以约定财产的归属的全部内容,以及夫妻可以约定财产的归属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