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专利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
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有摘要附图)等文件。
涉及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中应包括该序列表,并把该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提交,同时还应提交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记载有该序列表的计算机可读形式的副本。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等文件。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同一产品的同一项外观设计的正投影视图应使用同一表达方法制作,即应当全为绘制视图或者全为渲染视图或者全为照片视图,不允许将不同的表达方式混用。
不同的专利申请需要提供不同的材料,具体如下: 1、发明创造名称:名称应简单、明确地反映发明创造的主题和类型。 2、背景技术:与本发明创造最相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情况。 3、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 产品类的发明创造:结合附图,清楚、完整地写明各部件名称,及其相互之间的联接关系,并说明其工作过程,所提供方案以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电子类的发明创造:提供电路图或框图,并结合图中各电子器件或模块说明其原理; 方法类的发明创造:包括加工工艺、化工产品、药品、食品等,应详细地说明其加工工艺步骤及工艺条件的限定,并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工艺流程图;对于计算机、通讯等领域涉及的方法发明创造,则应提供该方法的处理过程,并根据需要提供其流程图。 4、发明创造的有益效果和优点:描述本发明创造与现有技术对比所具有的积极的效果和优点,且所述的优点和效果是由于采用了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而直接获得的。 5、附图说明:如果有附图,附图应按机械制图标准绘制。 6、实施例: 产品类和电子类的发明创造:实施例是实现发明创造的一种或多种具体设计方案,如果提供有附图,该部分应结合附图进行说明,并将附图中的标号标注在相应的零件之后,可以根据需要说明其功能、动态构造、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等。 方法类的发明创造:应详细说明其工艺过程、操作步骤和具体的工艺参数等,通常应该供多种工艺参数结合的实施例方案;对于计算机、通讯等领域涉及的方法发明创造,则应结合流程图等提供该方法的详细的具体实现的方案,可以提供多种方案。
发明专利申报材料:
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实用新型专利申报材料:
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外观设计专利申报材料:
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也是两份,如果要求保护其外观设计色彩的,应当提交彩色和黑白的图片或者照片各一份,如果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还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两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扩展资料:
专利申请时应准备的材料包括:
1、如果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准备的材料包括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
2、如果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准备的材料包括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
法律依据: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二十七条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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