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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不满14岁暂不能注册

据新浪微博发布公告称,自2018年11月1日上线的新版本客户端起,微博暂停对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开放注册功能。同时,微博正在加紧开发针对未成年人的特别版本,专门提供适宜未成年人浏览和参与的内容及活动,确保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更加有效。
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增加165种

《关于印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将于11月1日起施行。根据《通知》,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在2012年版目录基础上增加165种药物品种。其中,抗肿瘤药物新增抗肿瘤靶向药物分类,总计有 6个靶向药入选。
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
根据《关于提高机电、文化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自11月1日起,我国现行货物出口退税率由原来的七档减为五档,其中塑料制品、灯具、润滑剂、玻璃纤维等上千个税目商品的退税率将提高至少1个百分点。同时明确,年底前将办理退税平均时间缩短至10个工作日。
关税总水平将降至7.5%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部分商品进口关税的公告》,自11月1日起,降低部分商品的最惠国税率。降税商品共1585个税目,平均税率由10.5%降至7.8%,平均降幅为26%。本次降税主要涉及纺织品;石材、陶瓷、玻璃制品;部分钢铁及贱金属制品等。
公安机关可入机房查网络安全情况

《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将自11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公安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可进入营业场所、机房、工作场所、要求相关人员对监督检查事项作出说明、查阅、复制与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事项相关的信息、查看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运行情况等。
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

国务院发布通知,规定自11月1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江苏: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收费超3个月

《江苏省培训收费行为规范》将于11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其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超3个月的费用,不得在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
南京:防盗窗、无烟灶台不算违建

自11月1日起,由南京市城管局和市规划局联合制定印发《关于加强违法建设治理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将正式实施。《意见》明确居民常用的防盗窗、无烟灶台等9种情形不属于违建。对于在顶楼、露台等位置建设阳光房等违法建设的情况,今后将由城管部门直接查处,无需再由规划部门出具认定文书。
南京:燃油助力车全面禁止上路

10月31日,南京市燃油助力车淘汰工作结束。自11月1日起,燃油助力车不得在南京行政区域内行驶。对于未淘汰的车辆,交管部门将会公告淘汰注销,也就是说,如果车主驾车上路,不仅要被扣车,本人还将面临罚款2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南京:销分学习每日缩短一小时

从11月1日起,南京交管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工作全面优化升级。将满分教育每日课堂学习时间由4小时缩短为3小时;南京车管所新增“1+2+4模式”拓宽学习渠道,即驾驶人课堂学习1天(3小时)+体验学习2天(每天1.5小时)+网络学习4天(累计12小时)。
泰州: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泰州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将自11月1日起施行。《办法》将救助对象扩大到持泰州市居住证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急难型困难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市、市(区)人民政府认定的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均可申请临时救助。

详细报道请 江苏公共·新闻频道
编辑 / 雪融 斗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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