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非是为了恶心我国而已
英国所谓的BNO护照,指的是1987年英国政府对香港殖民地居民所发的“英国属土公民护照”,任何香港居民可在香港回归前,既1997年7月1号零点之前,注册申请此护照。
这种护照规定:护照持有者可在英国延长逗留六个月的时间,但不代表有居英权,也不准凭此在英国工作,所以不能称之为身份证,也不能称为国籍,充其量就是一本有效期较长旅行证件而已。
可是在今年7月1号,我国通过了治理祸港势力的港版国安法后,英国人突然开始修正BNO护照的权力,规定持有护照者及其家人可以有五年的居英权,之后就可以申请定居身份,一年左右的时间就可以成为英国公民了,而且还是没有名额限制的,也就是欢迎中国香港人成为英国人。
像去年那个嫖出名的郑文杰,就在7月2号通过BBC承认,已经拥有了“政治庇护”,得到了居英权。在这之后,英国下议会就提出了关于修改BNO护照的议案,引得一众黄丝们欢呼雀跃,还得到了湾湾们的大力宣传。
当然英国此举,无非是为了恶心我国而已:
首先持有BNO护照的香港公民是可以申请入籍的,但既然是申请就不是百分之百会通过,像郑文杰、黄之锋这类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号召力的人毕竟是少数,更多的是脑袋一热就上街冲锋的学生和无业人士、低端人士,这些人英国并不欢迎,接纳他们完全可以没有利益可图;
而且BNO修改后的内容也没提到:迁移过去的持护照者,在英国居住的同时是否可以工作?如果不能工作的话,日常支出是否由政府补贴?如果没补贴的话,那这五年持护照者乃至于全家人的生活起居要如何应付?五年之后是不是直接就可以申请作为英国公民了,是否存在审核不过的情况?这就相当于必须强制性地给英国政府提供五年的生活费,顺便刺激一下因疫情所影响到的市场经济,积少成多,英国人嘴皮子动一动就可以得到可能是香港移居者一辈子的积蓄;
最后目前议案还在讨论之中,也就是具体的条文还没出来,英国人肯定不会浪费自己的纳税钱来养一批和自己毫无关系的香港公民,所以对他们的迁移条件肯定会严之又严,像台湾一样,在国安法一出的当天就宣布成立港台合作处,宣布接纳港人,可条件严苛。
首要就是在台湾买一栋120平的住房和提供收入证明,这对大部分的黄丝来说是不可能的事,反正只是嘴皮上说说,赢得“国际盟友”的赞许就行了,至于香港人是生是死,对他们来说并不重要,更好的是能压榨光他们最后一点利用价值,像蔡英文就是这样,利用完香港乱事来完成自己的选举之后,就把黄丝们踢到一边了。
首先我们看看BNO是什么?
BNO是指British National (Overseas) Passport简称BN(O),是英国因应香港主权移交的问题,而在1987年7月1日起开始签发予香港居民中具有英国国民(海外)身份的护照,中文名称:英国国民(海外)护照。拥有英国国民(海外)身份的香港居民大约有344万,而目前持有这种护照的香港居民大约有150万。
现在大家明白了,BNO是英国为97年香港回归中国专门解决部分人的国籍问题而出台的针对性政策。因为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的。现在英国批准这个政策就是说,如果持有BNO护照香港人士有意愿放弃中国国籍,英国将批准他们申请英国国籍。
英国首相约翰逊如果不是在这个敏感时期出台这个政策,中国是不会有过多指责的。97年时我们担心这类人离开香港,影响香港稳定,现在没什么担心的,他们走了我们不送。
英国此时批准这个政策,有干涉中国内政的嫌疑。打个比方,邻居家孩子在闹事,你对邻家孩子说,打吧闹吧,我会收留你在我家吃饭,睡觉。这样就间接支持部分港毒港独闹事。而英国却不承认这一点,他们认为是在保护原属于自己的海外公民。
但总的说来,这政策对香港影响不大。7月1日国安法正式生效,对继续闹事的港毒将是极大的震慑。如果他们敢再犯,必将其绳之以法。即使他们通过这个政策,成为英国公民,我们也是有相关法律来惩罚他们的。如果他们变身为英国公民,那刚好,轻者驱逐出境,严重者判个间谍罪,岂不是更好吗?
香港是中国人的香港,香港背靠祖国,中国逐步强大起来,对继续保持香港繁荣昌盛是有底气的,绝不会因为持有BNO的人离开香港而颓废。
正如就如梁振英所说,英国不应高估香港人对移居英国的兴趣,尤其是如果中国政府宣布凡是接受英国政府单方面安排的香港居民会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和香港居留权。
香港的繁荣昌盛取决于中国,绝不是取决于持有BNO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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