缇萦救父背后

汉文帝十三年,齐国的“粮食局长”、太仓令淳于意被人告发下狱,按律要被执行肉刑。他的女儿缇萦给汉文帝上书,痛陈肉刑之苦,还说愿意给官家当奴婢代替父亲受刑。文帝读后特别感动,就把肉刑给废了,后世遂称汉文帝为儒家仁政的典型。不然——淳于意是一个被司马迁注意到,并在《史记》立传的人物,绝非庸俗的官员。在司马迁笔下,他是和扁鹊并列在同一篇列传里的神医。
既然是神医,名气肯定很大。淳于意后来被释放时,刘恒下诏询问他给哪些人治过病?淳于意解答:我给齐王的太后、齐王、济北王、淄川王、阳虚侯、济北王的宠妃、济北王的奶妈、齐王的孙子、齐王宠妃的哥哥等等都治过病,赵王、胶西王、济南王、吴王都来请我,我怕治不好他们把我抓起来,都没敢去。由此可见,淳于意不仅名气大,而且与齐国及齐国衍生出来的诸侯国关系密切。
所以,缇萦的呼吁能上达天听,并不是她的文笔好,而是因为淳于意是个名人。有理由猜测,齐国被削弱后,汉文帝将汉法移植到齐国,肉刑就是其中之一,在齐国属于“新事物”。但连神医淳于意都要被处以肉刑,普通臣民的命运可想而知。缇萦的呼吁反映了齐国当地人对这种酷刑的抵触,恰好淳于意是个名人,他的遭遇引起了皇帝的注意。
缇萦的上书能通过层层官僚之手,最终被递到皇帝手中,还感动得皇帝亲自下诏,放人不说,连肉刑都废除了。她哪能如此幸运?谁为她开“绿色通道”呢?猜测是汉文帝在淳于意的案子里,发现了关东民众对纯粹施用汉法已经有所不满,才借此机会,既要继续将汉法推广到关东,又要修订汉法,避免引发臣民反感甚至反抗。

于是,汉文帝下了那道著名的废除肉刑诏:
制诏御史:……《诗》曰:“恺弟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道亡繇至,朕甚怜之。夫刑至断支休,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及令罪人各以轻重,不亡逃,有年而免。具为令。
这则诏书是现存史料中第一个引用儒家经典《诗经》的皇帝诏书,以往,不论是秦始皇还是汉高帝,都不会在诏书里引用儒家的句子。诏书,就如同今天的中央文件,引用《诗经》就好比一份文件引用“马列经典”来作依据。汉文帝并没有大规模采用儒学的打算,但这起码说明了,皇室已经意识到汉法的弊端,或者说意识一个政权不能只靠严刑酷法,还要靠“德性”。
在当时,要想平衡“汉法—秦制”的酷烈,除了儒家信条,似乎别无选择。
诏书里引用《诗经》仿佛开了一扇门,射入一道光,哪怕是不经意的一道光,也足以照亮一段新的路程,为汉朝的“建国”指出了道路。当然,“废除肉刑”在名义上是非常正面、非常仁慈的举措,但它的实际效果并不在君王的考量之内。
汉文帝到底是如何废除肉刑的?
黥,改成把犯人头发剃光,脖子戴上铁圈,去筑城服劳役;劓,改为鞭笞三百;
砍去左足,改为鞭笞五百;砍去右足,改为弃市,也就是在闹市当众处死。
——等一下,有没有搞错,砍去右脚的肉刑改成了杀头?
确实如此!皇帝废除了肉刑,履行了“民之父母”的承诺,表明皇室已经着手进行“顶层设计”,修改秦代遗留下的恶法,逐渐走向“以德治国”。
但其中确有荒诞之处,《汉书》毫不留情地评论道:“是后,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斩右止者又当死。斩左止者笞五百,当劓者笞三百,率多死。”就是说,废除肉刑,表面上减轻了刑罚,实则死的人多了,大部分人在遭受鞭笞时,还没挨完人就挂了。

想来的确如此,改为鞭笞之后,刑罚的轻重就掌握在基层执法者手中,执法者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好恶和意图,控制鞭笞的轻重,而且花样一定不少。两千年后,清代的一些稗官野史里记载着清代官府的衙役们“打板子”打出了经验、打出了水平、打出了职业精神,他们可以根据上峰的指示或自己受贿的情况,有时候看上去下手巨狠,犯人却不疼;有时候看上去轻轻落下,实则打得犯人非死即伤。其手段之精妙,堪称“国粹”。想来,汉文帝时期的鞭笞,与此情形不会差太远。
于是,从缇萦救父算起仅仅十一年,也就是汉景帝登基的第一年,就惩于鞭笞的可怕威力,下诏说:“鞭笞是很重的惩罚,犯人就算不被打死,生活也不能自理,朕实在觉得可怜啊。”于是修改法律规定“笞五百曰三百,笞三百曰二百”,减少了鞭笞的数量。又过了十多年,汉景帝发现还是常常打死人,再次修改法律:“笞三百曰二百,笞二百曰一百”。减少数量还不够,还进一步出台细则,对鞭笞的刑具“竹片”进行标准化设计,规定竹片长五尺,相当于现在的一米多点儿;竹片的把儿要厚一寸,竹片的头要薄半寸。因为竹片是用竹子削的,竹子有节,这些节要刨平,不然会更疼。对鞭笞的部位做了明确规定——“笞臀”。对行刑者也做了要求——“毋得更人”,中途不能换人,否则,一个人打没劲儿了接着换人打,那犯人一准会被打死。
即便如此,《刑法志》仍然说“酷吏犹以为威”,说明鞭笞始终是令人恐惧的酷刑。东汉儒者崔寔在他的著作《政论》中曾说:“虽有轻刑之名,其实杀也。当此之时,民皆思复肉刑。”老百姓甚至想要恢复肉刑了!
肉刑最终并没有恢复,汉文帝赢得了仁慈的美名,缇萦赢得了孝顺的褒赏,淳于意赢得了完整的身体。但在当时,这个事件恐怕主要是赢得了儒家的心意。
儒家的“王道”,就这样淫浸着帝国的“霸道”,而王霸之道的关系,也就成为后来的君主所瞩目的问题。
首先,缇萦作为一个小姑娘,当自己父亲被判有罪之时,竟然有勇气给皇帝奏章,想替父亲开罪!这份胆识跟孝顺就引起了汉文帝的重视!

奏章这样写到:“我叫缇萦,是太仓令淳于意的小女儿。我父亲是朝廷的官吏,齐国人民称赞他廉洁奉公,现被判刑。我痛心的是人死不能复生,受刑致残也不能复原,即使想改过自新也不能如愿。我情愿自己在官府作奴婢来替父赎罪,使父亲有改过自新的机会。
”
汉文帝看了信,很怜悯和同情缇萦的孝心,五月,下诏书说:“《诗经》说‘开明宽厚的君主,是爱护百姓的父母。’现在人们有了过错,还没有加以教育就处以刑罚,有的人想改变行为向善,也无路可走了,朕很怜惜!肉刑的残酷,以至于切断人的肢体,摧残人的皮肉,使人终生无法生育,这是多么残酷和不合道德!难道这符合为民父母的本意吗!应该废除肉刑,用别的惩罚去代替它;此外,应规定犯罪的人各依据罪名的轻重,只要不从服刑的地方潜逃,服刑到一定年数,就可以释放他。制定出有关的法令!”
大臣们一商议,拟定一个办法,把肉刑改用打板子。原来判砍去脚的,改为打五百板子;原来判割鼻子的改为打三百板子。汉文帝就正式下令废除肉刑。这样,缇萦就救了她的父亲。

缇萦能救下自己的父亲,是汉文帝体会到酷刑了的不当,罪犯也是人,罪犯也应该有重新做人的机会!废除肉刑也是汉文帝在位期间的一大功绩!所以救下自己父亲的是汉文帝的深明大义!如果皇帝昏庸无能任你说什么都没用!